上海政府: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前復工 學校不得早於2月17日前開學

華南海鮮市場「存在大量新型冠狀病毒」。(圖/路透社

實習記者賴韻如/綜合報導

大陸武漢肺炎疫情不斷在世界各地擴散,爲了加強防疫措施,有效減少人員聚集,上海政府於今(27)日發出通知,宣佈該市所有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各級各類學校則是「不得早於2月17日前開學」。

據《東方財富網》報導,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出「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通知寫道,爲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本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有關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就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緊急通知如下:

一、本市區域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銷售等行業)、羣衆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用人單位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二、上海各級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等)2月17日前不開學。此前,學校不組織學生返校、不舉行任何線下教學活動集體活動(包括培訓機構)。具體開學時間,將視相關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後確定。一旦確定,將提前向社會公佈。

三、針對確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滬的人員,各相關部門所在單位要加強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所在單位要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一律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做到全覆蓋。

四、各相關企業和學校要切實落實本通知要求,強化主體責任,把各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實落細,確保社會平穩有序

▲上海宣佈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前復工。(圖/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