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辦公廳發文:對這四類問題嚴查嚴打嚴處嚴管
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12月2日發佈消息顯示,《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建築垃圾管理的實施意見》今日發佈。全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建築垃圾管理的實施意見
滬府辦〔2024〕56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爲加快構建建築垃圾全鏈條全過程閉環管理體系,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提升建築垃圾治理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全面加強建築垃圾管理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構建產消平衡的處置體系
(一)推動源頭減量。在項目規劃、立項、設計文件中,增加工程渣土(以下稱“土方”)消納平衡內容,通過提高標高、堆坡造景等方式提升工地回填利用比例,減少土方外運。住房城鄉建設管理、交通、水務、綠化市容、國防動員、房屋管理部門(以下稱“建設主管部門”)和規劃資源部門要加強指導,從源頭減少建築垃圾產生。
(二)提升消納處置能力。2024年底前,市規劃資源局、市綠化市容局要編制完成上海市土方消納專項規劃。市規劃資源局要出臺加強土方消納管理的規劃資源指導意見,指導各區在2024年11月底前落實一批區級消納場所及暫存中轉場所;市規劃資源局要會同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委、相關區政府加快研究並落實南匯東灘、橫沙新洲等市級土方消納場所。各區政府、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要結合城市開發、交通、公園城市、森林城市建設及土地綜合整治等工作,拓展區域土方消納空間;針對成片開發地區,要結合地區“七通一平”等方案研究確定地塊標高控制要求。各郊區要在2025年底前,實現土方消納區內平衡,市級重大工程和中心城區的工程項目土方消納不能實現所在區內平衡的,由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協助有關責任主體統籌市級消納場所託底消納。工程泥漿原則上按照“源頭幹化”要求,就地預處理並以土方形式申報處置;浦東新區要增設一處泥漿幹化設施,保障應急幹化。市交通委要研究增加建築垃圾水運碼頭建設的工作方案。有關區要對缺乏消納空間或碼頭通道的區提供支持。
(三)強化資源化處理。綠化市容部門要推動設施建設、更新、改造和管理;房屋管理部門要做好拆房垃圾的現場分揀管理,配合綠化市容部門提升拆房垃圾資源化利用率。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要會同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研究制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建材產品推廣應用辦法和強制使用標準,加強建築垃圾再生骨(粉)料和資源化利用建材產品質量把關;在技術指標符合設計要求並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推進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中強制應用符合標準的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建材產品;公佈建築垃圾再生骨(粉)料和資源化利用建材產品生產、供應廠家目錄。
二、構建全鏈條全過程閉環的管理體系
(一)加強備案申報管理。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施工單位依法編制建築垃圾處理方案,採取污染防治措施,向工程所在區的綠化市容部門備案(實行零報告制度),並申請核發建築垃圾處置證。區綠化市容部門要通過計劃產生量(即土方開挖任務量)、累計申報量、工地回填量、運輸合同量和消納處置量等的比對覈驗,覈查建築垃圾已申報項目的全量委託和排放去向情況,加大對屬地建築垃圾處置申報的批後監管力度。綠化市容部門在工程竣工驗收前,要對建築垃圾處置情況進行覈查,發現涉嫌違法違規行爲的,移交城管執法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以下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和公安部門查處。
(二)加強源頭工地監管。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相關規範和標準,推進在有建築垃圾進出的點狀工地車輛出入口、線性工程車輛主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和車輛車牌識別等設備;視頻監控信息接入建設主管部門市級信息管理平臺後傳輸至市城運中心視頻底座,供相關部門按需調用;車輛車牌識別信息、高位抓拍全景圖片接入市建築垃圾數字化智能監管平臺,研判分析後推送至建設主管部門有關市級信息管理平臺、城管執法部門信息管理平臺、市建築垃圾綜合服務監管平臺等,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綠化市容、城管執法、建設主管部門等要通過視頻數據和車牌識別信息加強源頭工地建築垃圾數字化監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要及時對系統報警的異常情況加強現場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爲進行查處,並抄告綠化市容部門;綠化市容部門要對系統報警的調查處理情況定期開展跟蹤監督,並配合做好執法協助。建設主管部門在開展施工質量安全現場審覈時,應當查驗建築垃圾處置證,加強對施工現場建築垃圾管理處置的宣貫告知和監督檢查;發現未取得建築垃圾處置證等違法情形的,要及時告知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綠化市容部門,並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依法予以查處;督促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兩不挖、兩不進、兩不出”(即空氣污染超過黃色預警天氣不開挖,施工單位和運輸企業的現場管理員不到崗不開挖;無處置證副本的車輛和密閉裝置破損的車輛不許進入施工區域;未密閉蓋平的車輛和未沖洗乾淨的車輛不許駛出施工區域)。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切實履行未納入建設主管部門管理的限額以下建設工程的建築垃圾管理和執法責任,加強網格化巡查和執法頻次,及時嚴格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爲。房屋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要督促住宅物業服務企業、非居沿街商鋪等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將裝修垃圾交由清運作業企業清運;綠化市容部門要完善清運模式,提升裝修垃圾清運效率。
(三)加強運輸處置市場監管。綠化市容部門要完善建築垃圾運輸單位招投標管理制度,對建築垃圾運輸企業嚴格把關;建立運輸單位信用管理制度,規範運輸單位誠信經營、守法經營,嚴查非法轉包、掛靠等現象。
(四)加強運輸車船監管。綠化市容部門要完善建築垃圾運輸管理制度,規範建設工程垃圾運輸許可證核發,督促取得建設工程垃圾運輸許可證的運輸單位加強車船管理;加快推進建築垃圾車輛車載定位系統升級和車載計重裝置普及安裝。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門要強化對建築垃圾運輸車船的監督檢查和執法,對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運輸單位,由市城管執法局依法吊銷其建設工程垃圾運輸許可證。
(五)加強消納場所監管。市綠化市容局要會同市規劃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加快制訂規範工程渣土(泥漿)消納場所管理的政策措施。市綠化市容局要全面推進土方消納場所消納接收憑證管理,綠化市容部門要對在消納場所安裝視頻監控和車輛車牌識別設備、在大中型消納場所安裝稱重系統等電子信息裝置加強監管。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規範開展日常管理,督促消納場所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巡查,及時查處發現的問題,並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三、構建全鏈條全過程閉環的執法打擊體系
(一)嚴查非法排放。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強工地檢查,查驗建築垃圾處置證,對違法行爲依法進行嚴格查處,並做到“一案三查”(查源頭工地、查運輸主體、查消納場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
(二)嚴打“黑車”運營。公安部門要會同城管執法、交通等部門開展打擊“黑車”運營專項執法整治行動,重點聚焦夜間等敏感時段、國省幹道等關鍵路段、施工工地和運輸碼頭等重點區域以及非法運輸的高發車種,嚴厲打擊非法運輸建築垃圾行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黑車”運輸行爲進行查處,並進一步查清消納去向,追查處理委託“黑車”運輸的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交通部門負責對無道路運輸證從事違法運輸經營活動的行爲進行查處;公安部門負責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進行查處,配合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查清“黑車”運行軌跡,並對非法傾倒填埋建築垃圾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三)嚴處非法消納。城管執法、規劃資源、林業、水務等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強化建築垃圾非法堆存情況的排查,嚴打“黑卸點”,發現問題的要追溯運輸單位或個人和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非法行爲,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部門。
(四)嚴管跨省傾倒。生態環境、綠化市容、城管執法部門要會同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對非法跨省傾倒建築垃圾行爲的源頭工地、運輸單位進行查處,對涉及非法跨省外運並嚴重污染當地環境的工地,依法責令停業或關閉,並落實生態損害賠償。公安、交通、海事部門要結合超限超載整治,將疑似車船攔截在本市境內,並交由有關部門嚴格查處。
四、構建數字賦能監管體系
(一)推進數據平臺建設。市綠化市容局要明確建築垃圾管理過程中的數據需求及共享交換規則,市數據局要會同市綠化市容局推進整合建築垃圾管理的數據資源,加強部門間平臺數據互通。市綠化市容局要進一步完善市建築垃圾綜合服務監管平臺,加快與建設主管部門的工地報批、備案數據的對接。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快推動建設市固廢數字化監管平臺,重點強化固體廢物領域違法違規行爲的發現、反饋、通報、處置閉環。
(二)推動數據共享研判。綠化市容部門要及時將消納場所備案、工地處置申報、運輸車船信息等數據接入市建築垃圾數字化智能監管平臺,通過比對數據形成自動預警信息,供公安、城管執法、交通、生態環境等執法部門甄別研判;交通部門要對疑似外運建築垃圾的車輛信息進行研判,及時通報公安、城管執法、生態環境等執法部門開展調查處置工作;執法部門要及時將涉及建築垃圾違法查處的信息對接市建築垃圾綜合服務監管平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機制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統籌協調全市建築垃圾管理工作。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強化責任擔當,切實提高對建築垃圾管理工作的認識,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細落實落地。
(二)加強法治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建築垃圾管理相關立法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定期開展建築垃圾管理及執法情況評估,推動提升執法效能。市司法局要做好指導、監督、協調工作,市城管執法局要出臺沒收違法所得執法細則。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主流媒體、微信公衆號、行業網站等,不定期通報工地違法違規處置建築垃圾典型案例,公佈建築垃圾運輸企業信用信息,在行業內開展警示教育;宣傳建築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普及建築垃圾減量排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理念。
(四)加強執紀問責。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履行建築垃圾管理和執法的監督責任,對建築垃圾管理執法中單位和個人違紀違法行爲嚴肅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0月31日
本文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
微信編輯:泰妮
校對: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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