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報業集團原副總經理程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紀委監委對上海報業集團原副總經理程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峰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把手中的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程峰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因公出境期間出入賭場賭博,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規定,故意隱瞞不報境外存款。

程峰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上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程峰開除黨籍處分;由上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