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級機關住資管理中心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調整爲100萬元

山西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近日發佈通知,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包括貸款額度、套數認定標準、擔保人擔保、放寬“商轉公”等。其中,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爲100萬元,單方繳存和雙方繳存均可申請。

該中心發佈的《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顯示,本次調整包含4個方面:貸款最高額度由此前的80萬元調整爲100萬元,單方繳存和雙方繳存均可申請,且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請貸款時在最高額度100萬元的基礎上上浮10%;公積金貸款購房套數認定標準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套數,依據擬購房家庭成員在全國範圍內的成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進行認定;調整擔保人擔保的相關規定,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選擇自然人階段性擔保的,需有兩名該中心繫統內正常繳存的職工做擔保,但對公積金賬戶金額不做要求,擔保期間,借款人正常還款未出現逾期還款情況的,不凍結擔保人公積金賬戶;當借款人出現連續3期以上(含3期)的逾期時,系統自動凍結擔保人公積金賬戶,其餘額優先用於代償逾期貸款,直至貸款結清或擔保解除;辦理“商轉公”進一步放寬期限,由此前的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放寬爲2018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其間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商業貸款,貸款房屋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可以申請辦理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

本次調整面向在山西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該《通知》自2024年5月10日起執行,太原公積金中心相關業務仍執行原政策。

來源: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