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雙黃燈」禮讓前車!駕駛反遭拍照驅趕 怒批警沒交通知識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男姓駕駛21日下午5時許,開車經大寮區鳳林三路時,因爲下班時間車流非常多,碰上前方有一輛車子又左轉,他就打出了「閃雙黃燈」示意禮讓,沒想到這時卻一名員警看見,認爲他是違停揮手驅趕並拍照存證,讓他趕緊直呼「這叫讓車」,雙方互相發生言語爭執,影片也引起了網友議論

▲閃雙黃燈有其他用意!駕駛被誤認「違停」遭驅趕,暴怒批警沒交通方面知識。(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影片中可以看見,原PO行駛在鳳林三路,路上車流量相當多,前面又碰上一輛車準備左轉,他則因爲下個路口右轉,便減速打開「閃雙黃燈」示意禮讓,沒想到前方一名正在取締違規的員警看見後,認爲他打算在路邊違停,趕緊揮手示意他離開。

原PO看見了也相當無奈,因爲前方車輛擋住道路,他被卡住無法前進,而且下一秒員警就拿出平板拍照取證,原PO就立刻喊說:「你看不出來我在讓它(藍車)過嗎?」員警則是反問說:「那你爲什麼要打停車燈警示燈)。」原PO則立刻回說:「那叫讓車,我開大車的!」、「那叫讓車、那表示禮讓!」

原PO與員警互相爭持不下,最後因爲已經塞住車道,原PO才趕緊離開現場,隨後也把行車記錄畫面PO上網路,痛批警察沒有交通方面知識。影片也引起了網友熱烈分享討論,有人說:「這年頭好人難當啊,禮讓人居然遇上這種事。」、「居然不知道打雙黃燈也是禮讓?」、「可能前面那臺臨停剛拍完,之後又看到你吧。」

對此,轄區林園分局忠義派出所表示,當時因爲接獲民衆報案,稱鳳林、萬丹路口有多輛車違停,已經嚴重影響交通狀況,因此纔派員警前往取締,當時同仁聽了駕駛說法,表示「閃雙黃燈」爲禮讓前方車輛,便沒有使用平板拍照開罰,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沒有正式規定,閃雙黃燈有禮讓用途,應該是認知有差異才發生糾紛,沒想到意外引發了網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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