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安:開庭五分鐘,律師就被趕出庭!

【山東泰安:開庭剛剛五分鐘,律師就被趕出庭!】2024年4月18日上午9:30,女律師高丙芳因替農民工討薪被控虛假訴訟一案在山東泰安岱嶽區法院第三審判庭第三次公開開庭。

第三審判庭是個小庭,三排旁聽席除去好多壞椅子,只有17個能坐。但是從全國各地趕來的律師們、以及當事人的家屬們,都被攔在了法庭之外。因爲法庭裡已經坐滿了法院安排的“佔坑”人員。

僅只給當事人家屬留了四個旁聽席。律師們手持律師證也只能望“庭”興嘆,就連專門從北京趕來的才良律師事務所老主任王才亮向法院反覆申明自己是受全國律協委託來旁聽的都進不去法庭,更別說普通人了。

就在法庭之外的北京律師杜兆勇還在繼續向執勤法警“普法”,試圖通過講“馬錫五審判方式”,讓他們理解“公開開庭”的意義的時候,法庭內,剛剛開庭五分鐘,高丙芳的辯護律師張新年已經被審判長給趕了出來!

原來,檢察院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新證據。而按照刑訴法的規定,事關新證據是應該告知律師,並且開庭通知更是要提前三天送達被告人的。但是岱嶽區法院卻完全沒有遵守這個規定,涉嫌程序違法。張新年律師自然要在法庭上進行質疑。孰料他剛一講到這個問題,審判長張麗即不允許再說下去,並明確指令法警:“把張新年帶出法庭!”

在法庭外圍觀的律師們得知原委,不禁紛紛爲岱嶽區法院如此推進中國法治建設的創舉而點贊!

而岱嶽區法院一樓大廳裡,赫然矚目的“爲大局服務”幾個字,似乎也爲今天的法庭故事作出了詮釋。

據悉,張新年已在該院信訪接待中心針對自己和自己的當事人高丙芳被非法剝奪辯護權的問題進行了緊急反映。

目前,庭審還在進行中,但這樣的庭審還有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