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優化居住用地供應和規劃管理措施發佈試行
近日,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佈《關於優化居住用地供應和規劃管理措施(第一批)》(以下簡稱《措施(第一批)》)。從土地規劃領域對青島市行政轄區內新供應居住用地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撐,將推動青島市居住小區高品質建設和增強空間多樣性,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豐富宗地公開信息,穩定土地市場新預期。爲進一步推動土地市場供應和需求的信息對稱,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讓清單發佈後,根據宗地實際情況,增加信息公開要素內容,公佈擬出讓宗地的規劃條件、周邊規劃情況、市政基礎設施、公服配套設施等信息,通過土地推介會、企業座談會等渠道,加大宣傳推介力度。
取消限價延長公告,順應地產供求新變化。爲推動“好房子”高品質落位建設,《措施(第一批)》對住宅用地限價措施進行調整,不再執行樓面單價新高、單宗商品住宅用地溢價率15%的限價要求。在土地出讓公告時間不少於20日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可適當延長公告時間,爲市場主體提供充足研判決策時間。
緩解房企資金壓力,激發市場主體新動力。爲減輕企業資金壓力,競買保證金按不低於拍賣起始價的20%確定。延長土地出讓價款分期繳納期限,出讓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繳納出讓價款的50%,其餘應付款項最遲付款時間可延長至1年。
土地提前交付使用,助力項目建設早開工。爲縮短企業進場開工時間,使項目儘快達到預售條件,《措施(第一批)》明確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受讓人已繳納50%出讓價款且承諾在6個月內開工建設的,土地儲備機構可根據受讓人申請將土地提前交付使用。
提升公服配套品質,響應居民生活新需求。爲促進公服配套統籌管理、使居民在家門口享受更加舒適便捷的服務,《措施》提出新建居住項目集中配建的鄰里坊及社區衛生服務站、托育所、社區服務站、微型消防站,不計入容積率,在開展地價評估時不計入土地價值。集中配建的鄰里坊可提供社區級的養老、文化、衛生、托育、末端快遞、便民商業等多功能綜合服務。
豐富公共空間體系,打造活力品質新住區。爲給居民提供更多便捷文體活動設施,滿足居民日常遊憩、休閒健身等需求,增強社區活力,《措施(第一批)》明確,有條件的居住小區可結合集中綠地、活動場地設置下沉空間。與下沉空間相連的地下建築,作爲業主共享的文體活動設施使用的,其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促進首層空間利用,打造宜居住區新格局。爲豐富住區公共空間體系,促進住宅首層空間多樣化利用,延展公共交往空間,《措施(第一批)》明確,鼓勵在緊鄰居住小區集中綠地、活動場地的住宅建築(低多層住宅除外)底層設置架空層,作爲公共休閒、綠化等公共開敞空間使用的,架空層中電梯、樓梯、門廳、設備管井、市政設備設施等必要使用空間的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優化陽臺空間尺度,解鎖舒適居住新場景。爲使居民休憩、晾曬空間更加舒適寬敞,減少高空墜物風險,保證套型功能完整性,《措施(第一批)》優化統一陽臺計容規則,將陽臺進深的計容標準從1.8米拓寬至2.1米,封閉式陽臺進深不超過2.1米的部分,按照陽臺建築面積的一半計入容積率。(李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