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盜用長官帳號 1小時查22女名人個資判決出爐
三重警偷長官帳號查詢藝人豆花妹蔡黃汝(左)、阿部瑪利亞(右)等22人個資,判決出爐。(圖/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偵查隊1名李姓警員,涉嫌於2021年盜用陳姓小隊長帳號,查詢藝人「豆花妹」蔡黃汝及阿部瑪麗亞等22名網紅名人個資,因1小時內查詢次數過於頻繁,警政署發現異狀通報分局調查,最後確認爲李員所爲,遭分局記過2次處分,事後李員與遭盜用的陳姓小隊長達成和解。法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處徒刑6月,緩刑3年,並提供5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員記下陳姓小隊長貼於電腦上之密碼帳號,於2021年9月9日21時起至翌(10)日9時止在辦公室值班時,未經同意輸入陳姓小隊長帳號、密碼,查詢藝人豆花妹蔡黃汝、阿部瑪利亞、直播主王依渟、JKF女郎張語昕、AV女優「娃娃」翁雨澄、網紅蕾拉、性感DJ藍星蕾等22人個資及入監、出境等相關資料,警政署察覺異常,通報三重分局調查,陳姓小隊長遭牽連怒告李員妨害電腦使用罪。
法官審酌,被告坦承盜用長官帳號查詢藝人、名人個資,並辯稱只是出於好奇,查被告本件以前並無任何故意犯罪,所爲本件犯行固應責難,然衡酌其因一時失慮,偶罹刑典,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依公務員假借職務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處徒刑6月,緩刑3年,並提供5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