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裡,兩名副部級幹部被判死緩

摘要:被指污染當地政治生態

三天裡,兩名原中管幹部被判死緩。

10月12日,西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姜傑受賄一案公開宣判,姜傑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兩天前,受賄3.86億餘元的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範一飛也被判處死緩,並在其死刑緩期執行兩年期滿依法減爲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任上落馬的姜傑,受賄持續了23年,直到落馬當年還在斂財。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至2023年,姜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行政審批、工程承攬、土地出讓和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25億餘元。

姜傑

法院認爲,姜傑的行爲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鑑於姜傑歸案後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絕大部分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姜傑去年7月3日落馬,他1965年10月出生,山東膠州人,是一名管理學博士,早年曾長期在山東工作,2013年赴西藏任職。

公開信息顯示,1981年9月,年僅16歲的姜傑進入山東大學歷史系學習,畢業後成爲青島日報社的一名記者。做了6年記者後,姜傑轉任青島市委辦公廳督查處秘書,開始步入仕途,兩年多後晉升爲副處級秘書。1994年12月,他轉入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工作。

2000年,姜傑出任青島黃島區委副書記、區長,2年後任區委書記。2005年,姜傑躋身青島市委常委,並繼續擔任黃島區委書記,前後共在黃島工作長達11年之久。2011年,姜傑調任東營市委副書記,當年6月、11月先後任東營市市長、市委書記。

2013年6月,姜傑跨省履新,任西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成爲副部級幹部,後兼任交通運輸廳廳長。2016年1月,姜傑躋身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期間還曾短暫擔任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部長。2016年12月,姜傑任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次年5月卸任交通運輸廳廳長。2022年1月,姜傑轉任西藏自治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直至落馬。

今年1月,姜傑被“雙開”。通報顯示,姜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他被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新發展理念,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污染當地政治生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超標準配備公務車輛;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交易;貪圖享樂,生活腐化,作風敗壞;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出讓、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