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3000萬架衛星設備!他盜錄節目訊號…轉給非法機上盒 判賠電視臺1300萬
▲男子參與數位侵權犯罪集團,自架3000萬衛星設備機房,盜錄13家有線電視業者節目內容,再轉至非法電視數位機上盒業者。(圖/本報資料照,下同)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於2018年破獲一起非法盜錄侵權事件!一名王姓男子於北中南租下3間民宅設置訊號機房,先是截取13間有線電視臺的節目訊號,盜錄完畢後再轉至非法電視數位機上盒業者,造成13間電視臺損失至少283億元。對此,日前新北地院審結,王男不但遭判刑1年,還得賠償13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於2015年1月間認識一名陸籍人士何康寧,並且參與何的數位侵權犯罪集團,從事生產製造及運營數位機上盒業務,以每個月3萬元至7萬元不等的酬勞,擷取13家業者發送的數位訊號,快速傳送全臺消費者及境外雲端伺服器,避免發生收視戶收視滯後現象,藉此提高消費者租買機上盒意願。
而提告的13家電視臺業者包含,超視、壹傳媒、TVBS、八大、三立、東森、年代、緯來、非凡、中天、福斯、國家地理頻道,直到2017年4月間,他們發現市面上有販售未經授權,卻號稱可以看他們電視節目的「安博盒子第3代藍芽智慧電視盒」,報警處理後,才揭開整起事件。
▲甚至在屋頂上還架設着重達500多公斤的衛星接收器,警方不排除嫌犯背後有集團操控。
檢警調查指出,王男在租下的民宅內架設衛星訊號接收設備、強波器、轉碼器,把有線電視、衛星電視的訊號轉成網路訊號,接着將有線電視、衛星電視、中華電信MOD、世足賽等節目內容,提供給各式電視盒、手機APP、網頁等頻道使用,每個月收入至少上百萬。
據瞭解,王的機房設備成本超過3000萬元,每個月還得繳交房租、有線電視費、衛星接收費、電費等費用,維護的費用相當龐大;不過警方透露,在查獲機房切斷設備時,知名的電視盒「安博盒子」就有訊號中斷的情況,不過隨即又有新的備援訊號接上,因此會持續針對類似的機房進行追緝。
13家電視臺主張,王男行爲造成電視臺損失至少283億元,要求王男應分別付每家業者500萬元的賠償金。對此,王男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爲,其行爲已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對著作權人潛在市場利益侵害非小,也影響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國際聲譽及影視相關產業發展,此外,王犯案時間長達3年多、侵害著作權的數量衆多,就個人獲利即有百萬,集團利益更爲龐大,審酌後,刑事部分判刑1年,民事部分則13家得各賠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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