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文本/拆違建技巧--讓「這些人」見光死就對了
▲臺北市長柯文哲30日下令226戶違建自行拆除。(圖/記者黃瀞瑩攝)
其實臺北本來是有一條阿扁留下的時間界線,在這條線(記得是民84年以前)以前的違建,可以緩拆。之後的違建即報即拆。但涉及公共安全、影響交通的等等重大違建,就算是84年以前的也拆。
不過,因爲議員關說力擋,許多84年以前有公安問題的違建也存活到今日。這個力擋的技巧我也會,就不多談了。市府真的要硬拆,第一個衝到的就是府會關係。
議員一定會要求辦現場「會勘」,想辦法凹個緩衝期,但柯說不給凹,會起衝突。
做爲過來人,我的建議是,建管處那些聯絡人和科長,全部都像警察一樣配戴行動記錄器,就是可以錄音和錄影那種,只要議員或助理、主任找他們溝通,就全都錄,影音回傳建檔。去現場會勘,也一樣派錄影的去。議員要是鬧大,就全部上網公開,讓鄉民去鬧議員。
因爲我承辦過關說違建的業務,所以阿,就讓他們都見光死就對了。其實很多議員也懶得凹這種鳥事,只因爲這些人是金主,所以要去現場捧一下LP罵個幾句,不然之後就沒人捐錢了。柯這樣搞,很多議員會鬆一口氣,但該裝的樣子還是會裝一下。
至於如果有議員一直盧小,醜態上網了還是在那盧小,那到底要怎麼整這些議員,我下次再教大家。
●作者周偉航,筆名人渣文本,臉書粉絲團「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研究專長爲倫理學、價值論、運動倫理學、流行文化、宗教經驗,政治不是研究專長,是過去做過的工作。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