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驚見小三與丈夫裸睡 內褲丟一旁詭辯「合理」 法官這樣判

人妻驚見小三與丈夫裸睡,內褲丟一旁詭辯「合理」,法官這樣判。(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人妻臨時返家拿東西時,驚見丈夫與小三赤裸共眠,小三還把內褲丟在一旁,氣得人妻提告求償。小三辯稱借住客房,洗澡後發現人夫躺在牀上睡着了,她只好睡旁邊,且在自己房間內放內褲很「合理」;人夫則辯稱不知道小三睡在旁邊。法官對於2人說詞「無法理解」,判2人應連帶給付人妻20萬元確定。

據判決書指出,人妻控訴丈夫與小三發生婚外情,丈夫多次傳訊向小三傾訴愛慕之意,甚至在去年10月28日,她返家取物時察覺2人在租屋處發生性行爲,當她打開臥室房門驚見2人赤裸共眠,小三更是把內褲脫下放置於旁,2人行爲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三辯稱,她是經過同意借住客房,客房平時不鎖,當天她先去洗澡,請人夫幫忙看小孩,洗好後,人夫及她的小朋友都睡着了,她只好睡旁邊,但有距離,2人間並無曖昧;且她在自己房間內爲求輕鬆,僅穿着上衣與內褲,甚爲正常,於自己之房間內放置內褲,也合理不過。

人夫則辯稱,僅系如同往常般回家後躺在牀上睡覺,不知道小三後來躺在旁邊,當日她帶小孩至家中與其子女玩耍,因小三之子亦於牀上睡覺,她纔會睡到旁邊,但2人間保持相當距離。而他與小三間對話紀錄內容,仍屬言論自由範疇,並無侵害配偶權。

法官勘驗人妻所提之照片,當時小三僅着內褲,人夫僅着上衣及內褲,基此事實,足已認2人有侵害人妻配偶權之情事,再觀之2人對話,小三提及「我們對話要記得刪除,不然被你老婆看到就慘了」,人夫則提到「沒妳陪睡不着」、「至少昨天有抱一下啊」等語,顯已超過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分際。

再者,法官認爲一般夫妻下班如同往常般回家僅會躺在家中主臥夫妻兩人之牀上睡覺,然人夫下班回家竟躺在有小三居住之客房牀上睡覺,又小三稱「因人夫睡着了,只好睡旁邊」,法官認爲小三再怎樣都可以叫他起牀,況乎當時小三僅着內褲,竟稱此爲「正常」,實無法理解。

法官判2人應連帶給付人妻30萬元;2人不服,提起上訴,法官審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資力,改判應賠償2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