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誆徵飯局妹 「試車」未成年遭訴
至於另2名成年女子因行前就知會與王建富發生性關係,檢察官認爲王男以介紹工作爲由設局與女子發生性關係行爲可議,但這等情況也不符使對方誤信爲配偶而性交的詐術性交罪,在無法可罰的情況下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王建富去年年底開始在臉書以暱稱「黃俊榮」、「黃駿龍」等名設立帳號,宣稱招攬寒假伴遊、包養妹、飯局妹、派對妹等各類兼職工作,「缺錢的妹妹,快來找我接工作喔∼不然寒假過年沒錢花」,起薪3萬至8萬元不等。
許多女子透過臉書與王建富聯繫,王若見對方身材姣好、臉蛋出衆,即佯稱須先與他發生性行爲「試車」、確認性愛技巧,才能幫忙安排工作,藉此成功約出3名女子到北市大直汽車旅館「試車」,且每次都給女子1000元左右的車馬費。
王建富與女子發生性關係後即避不見面,非但未安排女子工作,更直接在臉書封鎖女子。被害少女不甘被騙向警方檢舉,警方查扣王男電腦清查,發現另兩名女子也曾赴約。
王建富向警方供稱,去年結婚後,因工作、家庭壓力大才這麼做。檢方今先將王男提起公訴,另擴大清查是否有其他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