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各環節打擊財務造假行爲

原標題:最高人民法院發佈財務造假典型案例——(引題)

全方位各環節打擊財務造假行爲(主題)

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盧越)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財務造假典型案例,全方位各環節打擊財務造假行爲,進一步發揮司法服務保障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職能作用及典型案例的引領示範價值。

本次選取的典型案例涉及上市公司、掛牌公司、普通國有公司及私營企業多類主體,造假行爲涵蓋掛牌公司公開轉讓、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出具虛假審計報告騙取銀行貸款等多個場景。人民法院對於證券發行人、主辦券商、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等衆多財務造假主體,根據各自過錯予以相應刑事與民事打擊,落實了黨中央關於對財務造假“零容忍”的要求。

典型案例體現懲首惡、打幫兇,堅持“過責相當”原則。證券發行企業的大股東和實控人是財務造假的首惡,首先應予以嚴懲。同時承銷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怠於履行“看門人”職責,參與或配合財務造假,嚴重損害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損害中小投資者權益,影響了市場投資信心和國家金融安全,也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財務造假嚴重破壞資本市場秩序,應通過刑事、行政和民事立體追責體系打擊治理。本次發佈的兩個民事、三個刑事案例體現了民事責任與刑事打擊的協同,人民法院民事與刑事責任追究,與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共同構築了打擊財務造假的立體追責體系。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