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中超過一半被訴行政機關爲縣區級
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3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行政檢察工作白皮書(2024)》。白皮書顯示,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行政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案件2.33萬件,同比下降6.8%。
辦案數量較多的地區有:廣東1974件、山東1787件、北京1589件、河南1349件、江蘇1292件,合計佔34.3%。從辦理結果看,對認爲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633件,佔比2.8%;在履行訴訟監督職責中針對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的提出檢察建議4530件,佔比20.2%。
白皮書顯示,絕大多數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來自當事人申請監督,依職權主動受理案件數量有所下降。從案件來源看,依當事人申請監督的案件2.15萬件,佔比92.2%;檢察機關依職權主動受理案件1823件,佔比7.8%。從被訴行政機關級別看,涉及縣區級行政機關的案件佔比超過一半,涉及鄉鎮級、地市級行政機關的案件佔比均爲19%。
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涉及的行政行爲類型及行政管理領域相對集中。從行政行爲類型看,主要集中在行政賠償、不履行法定職責、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強制執行、行政補償、行政登記,合佔62.3%;不履行法定職責類案件數量增加較多。從行政管理領域看,治安管理、社會保障、城建拆遷、資源管理等案件佔比較高,與行政訴訟一審案件涉行政管理領域情況基本一致。
編輯 張牽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