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運佐倉公墓營建廢棄物 魏嘉賢:設監視器揪不肖業者
▲花蓮市公所一連兩天,清運佐倉公墓B區軍用火葬場周邊的營建廢棄垃圾。(圖/花蓮市公所提供 下同)
花蓮市公所一連兩天派員清運佐倉公墓B區軍用火葬場周邊的營建廢棄垃圾,並在出入口處放置紐澤西護欄,防堵車輛進入,爲避免再有不肖廠商做出破壞環境生態的行爲,周邊將設移動式攝影機。花蓮市公所提醒,任意棄置事業廢棄物並經查獲者,將依法裁罰。
花蓮市佐倉公墓遭不明人士偷倒營建廢棄物,市長魏嘉賢對此行爲相當震怒,指示殯葬管理所加強巡察外,並在周邊裝設移動式攝影機,務求要把亂倒垃圾的不肖業者揪出來。
清潔隊4月13日起一連兩天派出抓鬥車與資源回收車清運現場的廢棄物,總計清運20多車次,對於濫倒垃圾的行爲,隊員們直呼「太扯了」。他們說,去年現場也是被倒了快一層樓高的營建廢棄物,隊員們也是清運20多車次才清完。
現場垃圾可以明顯看出包括磚塊、板模、地磚、沙石等事業廢棄物,還有一堆全都是敲碎的水泥塊在空地一角。對於業者不法行爲,市公所表示,將會在出入口處放置紐澤西護欄,禁止車輛進入之外,也會在周邊設置移動式攝影機,並加強夜間稽查,防堵業者將公墓視爲垃圾場的不當行爲。
市公所表示,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規定,未依規定處理一般廢棄物而經查獲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可按日連續處罰。不過,依佐倉公墓被濫倒事業廢棄物的行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請業者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