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1天扣3天薪!學生打工「慘賺0元」 業者否認被公佈對話打臉

▲請假一天就要扣三天薪水家屬投訴飯店違反勞基法。(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花蓮市一名17歲學生2017年12月16日開始,每次週末六日都會去渡假飯店工讀,截止月底前總共上了4天班,最後卻因爲請2天假讓薪水都被扣光,家屬詢問飯店才發現,請假一天竟然就要扣三天薪資!對此,飯店業者否認有扣薪規定,家屬就公佈之前和飯店主管電話錄音,直接打臉飯店高層的說謊行爲。

劉姓女子媒體投訴說,自己17歲侄子在渡假飯店打工,竟然連一毛錢都沒有領到,表示侄子12月16、17 、23及24日都有上班,最後30、31日因爲家裡有事請假,結果飯店經理就說,31日禁止休假,如果請假就要扣三天薪水,規定非常不合理,而且也違反勞基法。

飯店吳姓特助針對劉女指控迴應說:「基本上我們公司扣的不是薪水,我們扣的是獎金,因爲你(工讀生)沒來工作,當然獎金就不能發放」。劉女聽了相當生氣,因爲侄子今年1月5日去領錢時候,他們就說沒有薪水可以領,因爲全部都被扣光了,而且當時打電話確認,他們態度也非常強硬。

▲劉女公佈之前和飯店主管電話錄音,表示對方語氣相當強硬。(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劉女也向媒體公佈之前和飯店主管電話錄音,他們詢問說「所以是請2天扣6天嗎?」飯店主管就回應說是公司規定,「因爲公司有一定的制度,這樣大家就元旦都休息就好啦。」接着劉女就說這樣違反勞基法,沒想到對方卻說:「那我們就看勞工局見,還是怎樣吧……。」

縣府勞資科代理科長呂國興表示,請假1天扣3天薪水已經違反勞基法,可以裁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未成年工讀生犧牲假日賺錢補貼家計,結果卻碰到苛扣薪水的心寒狀況,劉女除了希望飯店能給付應得薪資之外,表示也要爲侄子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