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造獵雷艦詐銀行63億 陳慶男二審仍判25年
慶富造船公司董事長陳慶男因承接海軍「康定專案」獵雷艦承造案,涉嫌詐貸63億餘元,讓聯貸銀行團損失131億餘元。(本報資料照)
慶富造船公司董事長陳慶男因承接海軍「康定專案」獵雷艦承造案,涉嫌詐貸63億餘元,讓聯貸銀行團損失131億餘元,一審遭判25年、罰金1億500萬元,慶富還須罰款2億8000萬元。高雄高分院26日宣判,陳慶男上訴駁回,維持原判,可上訴。可上訴。
陳慶男因與集團前執行長簡良艦另有15億元債權糾紛被判1年定讞,目前人在高雄第二監獄服刑中,透過遠距視訊系統聆聽二審宣判,帶着口罩、理光頭的陳慶男表情嚴肅,聽判後默默點頭,沒有表示任何意見。
2018年2月12日高雄地檢署依詐欺、背信、僞造文書,及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正式起訴陳慶男、陳慶男兒子陳偉志、簡良鑑等5人。陳偉志2018年5月棄保潛逃遭通緝,至今下落不明。
檢調查出,陳慶男、陳偉志、簡良鑑明知慶富有其他投資資金缺口,且資本額過低、無力負擔鉅額履約保證金及預付款還款保證金,竟以虛僞不實採購合約、商業發票,向臺中銀行、元大銀行鳳山分行、新光銀行北高雄分行、第一銀行高雄分行詐取「過渡性融資貸款」,並先後4次辦理虛僞增資,將慶富資本額從5億3000萬元增加爲40億元。陳慶男及陳偉志更藉此向聯合授信銀行詐取購料週轉金63億餘元。
慶富專案顧問李維峰則是出借個人帳戶,供陳偉志藏匿不法所得,製造資金斷點規避查緝。簡良鑑則於擔任慶富執行長、獵雷艦計劃主持人時,竊取慶富營業秘密文件向媒體爆料,更另覓造船廠繼續以慶富名義承做獵雷艦標案,造成慶富經濟損失。
一審高雄地院判陳慶男25年、罰金1億500萬元,慶富還須罰款2億8000萬元。前執行長簡良鑑6月、可易科罰金,陳慶男妻陳盧昭霞1年6月;顧問李維峰無罪;慶富須罰款2億8000萬元,旗下關係公司慶洋投資、慶峰水產皆無罪。
二審法官認爲,一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合之處,有罪部分的量刑、定刑及沒收諭知亦均屬允當,因此駁回檢方及陳慶男等人的上訴。本案有罪部分,除簡良鑑不得上訴之外,檢方及陳慶男等人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