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判刑未提上訴 朱學恆將入獄

名嘴朱學恆(見圖)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案件,臺灣高等法院判刑11月,因未上訴,官司將確定,朱學恆將入獄。(本報資料照片)

名嘴朱學恆去年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臺灣高等法院考量朱認罪並表達和解意願,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因朱男及檢方均未在18日零時前的上訴期限提上訴,朱將入獄服刑。

朱學恆臉書動態停留在11月14日高院宣判當天,未再更新,朱當天得知判決結果後,貼文表明「本人坦然接受本案判決結果,深自反省懺悔。並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本案起因朱學恆2022年8月6日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聚餐,陳女等人先離去,包廂內只剩朱、鍾,朱不顧鍾女拒絕2度強吻。一審臺北地院認定,朱男犯後無悔悟並欠缺性別平權意識,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

上訴後,二審高院認定,朱男在一審原本否認犯行,但在高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意願及願意賠償金額,且自行在網路張貼公開道歉信,其後朱、鍾雖未能調解成立,但朱犯罪後態度已有改變,一審未及審酌,確實還有不恰當之處。

高院審酌朱學恆因自身慾望,竟利用鍾女信任而爲強制猥褻犯行,一審審理期間在公開的談話節目中談論政治話題時提及鍾女,全然未對自身行爲造成鍾女傷痛有真實歉疚之意,犯後態度不好,因此判刑11個月。

高院11月14日宣判後,依法朱或檢方若不服判決結果,應在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向高院提出上訴書狀。高院昨證實,朱跟檢方在期限18日零時屆滿前均未提出上訴,全案確定,將由檢方通知朱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