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朱學恆遭判刑11月!臉書迴應:不再上訴消耗資源

▲朱學恆。(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陳韻如/臺北報導

名嘴朱學恆遭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強吻等,一審遭到判刑1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法官今(14日)上午審結,認定朱學恆犯下2個「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月。對此,朱學恆在臉書發表迴應,「不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朱學恆遭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在某次餐敘中,藉着酒意強抱、強吻,還說「反正你明天也不會記得」,事後朱學恆開直播道歉,但辯稱自己喝到斷片,完全不記得,說詞引發衆怒。

數日後,朱學恆向檢方提出「自我告發」,檢方偵結將他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一審審理後,也判定朱學恆有罪,判處1年2月徒刑。

全案上訴到二審,朱學恆與鍾沛君多次交戰,其中鍾沛君在最後一次出庭時,更受訪痛批朱學恆與他的律師「不斷提價碼」,讓她氣得痛罵,「我不是商品,不要用價碼來羞辱我」。高等法院今上午審結,認定朱學恆犯下2個「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月。

對此,朱學恆在臉書發表迴應,「本人坦然接受本案判決結果,深自反省懺悔,並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