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退休高院庭長控臺大醫療疏失 終局判決出爐

已退休的臺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的妻子,2007年跌倒受傷送臺大醫院後,因顱內出血變成植物人,10個月後過世,陳提告索賠,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臺大醫院。本報資料照片)

已退休的臺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的妻子,2007年跌倒受傷送臺大醫院後,因顱內出血變成植物人,10個月後過世,陳提告索賠。一審判臺大須賠償60萬元,二審改判免賠,遭廢棄發回後,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免賠,陳不服提上訴,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陳在2009年擔任法官時,提起本件民事訴訟,他主張妻子於2007年2月19日晚間在健身房蒸氣室滑倒,頭部受到撞擊致傷,被送往臺大醫院治療,但急診室醫師僅爲妻子照X光,沒有在第1時間發現顱骨骨折的狀況即時治療,致其病情惡化,呈現重度昏迷狀況,同年12月間死亡。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爲,臺大沒有善盡照顧義務,必須負醫療契約上的損賠責任,判決醫院應賠償陳及其3子女每人各15萬元;但高院二審及更一審認定,臺大醫院與陳妻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也沒有拒絕治療的情況,判決臺大不須賠償。

陳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爲,臺大醫師當晚在陳妻喪失意識之前,爲她進行腦部電腦斷層檢查,未違反治療準則及檢查準則之建議,亦無未盡醫學中心醫療水準注意義務之過失,判決駁回陳的上訴,臺大免賠,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