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陳幸妤植牙疏失遭求償130萬 二審判決出爐!

陳幸妤診所2016年開張時,陳水扁前往洗牙成爲第一位客人。(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陳水扁的牙醫師女兒陳幸妤,被周姓女子指控有植牙醫療疏失求償130萬元,一審判決陳幸妤勝訴,周女不服上訴二審後,臺南高分院29日下午也判陳幸妤勝訴不必賠償,全案確定。另外,周女還控告陳幸妤涉嫌刑事業務過失傷害,但一審檢察官認爲陳並無疏失,處分不起訴,周女再議也被二審檢察官駁回確定。

周女主張,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間,陳幸妤爲她做門齒植牙及假牙療程,她支付15萬元,但陳幸妤使用長短、效期不一的植牙產品,又於製作假牙印模時,中途由助理接手,因助理搖動牙齒拔起齒模,導致她左邊植牙處往左第2顆牙齒往外爆出,還不當割除她的牙齦肉,害她健康與精神受損害,除要求賠償慰撫金50萬元外,連同工作損失、重新植牙費用與醫療費用等,合計求償130萬多元。

陳幸妤的律師則主張,當初周女找陳幸妤做假牙時,並非全口重整,系因周女自身的牙周病、牙菌斑等疾病因素,造成牙齒鬆動等病情加重;此外,醫療鑑定也認爲,陳幸妤爲周女植牙時,無論植體深度、長短等,均符合一般診所醫療水準,周女也無法證明她接受植牙手術後有造成牙齒爆出,因此陳幸妤並無疏失。

一審判處陳幸妤勝訴,不必賠償;周女不服上訴後,今天下午也被臺南高分院駁回,敗訴確定,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