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傳LINE「有養小三」騷擾小姑 跟騷家屬下場出爐
北市婦幼隊製作「分手防跟騷6自保」短片,提供民衆自保之道。(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北市一名男子,因前妻多次以臉書及LINE等通訊軟體,傳送「有養小三、通姦外遇」等文字進行騷擾,且還傳給自己的妹妹、弟弟及外甥女等,男子憤而提告,警方日前已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北市婦幼隊表示,跟騷法第3條規定,對特定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特定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反覆或持續爲違反其意願之跟騷行爲,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所以女子傳訊給前夫其他家屬,也觸犯了跟騷法,提醒親友也是跟騷法保護的對象。
婦幼隊表示,跟騷法上路5個月,北市共受理164件,其中家暴合併跟騷案類計有69件,當事人雙方關係以「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同居伴侶」佔75%,家庭成員關係佔25%。
行爲人與被害人年齡以30歲至39歲最多、24歲至29歲次之、40歲至49歲第三,行爲態樣以「歧視貶抑」與「通訊騷擾」最多,而內容多因分手爲求複合,行爲人以通訊騷擾、至工作地點及住家守候、甚至以死相逼等方式情緒勒索,造成被害人心生恐懼。
此外,日前有名女子跑到前夫家,雙方因愛犬所有權歸屬發生口角,女子竟持摺疊刀毀損前夫家中傢俱及自小客車,致男子心生畏懼報警。警方表示,前妻的行爲已威脅男子的人身安全,依跟騷法第18條規定,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實行跟蹤騷擾行爲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且毀損物品行爲也涉及刑法毀損罪,因此,警方提醒民衆理性處理負面情緒,切勿以暴力行爲傷害對方而觸法。
婦幼隊表示,在分手或離婚後,有遭跟蹤騷擾情事發生,除可聲請保護令外,也可至警察機關報案,提起跟蹤騷擾告訴,在保護令核發下來的空窗期,警方將以跟蹤騷擾案件核發書面告誡,約制行爲人,以保護被害人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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