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詐領加班費 陳梅欽反批:法官超時工作 國家纔不當得利
前法官陳梅欽遭控浮報加班費,他19日開庭反批司法高層壓榨。(陳鴻偉翻攝)
前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遭控浮報詐領加班費,另涉嫌收受律師賄賂及性招待,不明財產計有1537萬元,陳19日開庭抗辯,表示法官實際工作的時數遠超帳面上的申報時數,「不當得利的是國家!」也質疑檢方計算他的不明財產根本不符,不知道哪裡生出來的,陳因越說越激動,法官還叫他冷靜一點再說。
檢方起訴,陳疑似自2012年起,多次私下接受律師賄賂及性招待,陳與妻子的銀行戶頭,7年多來有178筆不明現金,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及貪瀆罪。
陳梅欽當時應訊時表示,這些現金包括短期借貸收利息、幫人刷卡買名錶、此外還有母親過世時的白包、房屋租金等等。19日開庭時他持續澄清,表示檢方指他增加1537萬,但他自己查看帳戶,郵局只增加1萬多,臺銀增加6萬餘,合庫增加7萬,反問1537萬怎麼來的?沒有硬要說有,根本像是「國王的新衣」。
至於浮報加班費,陳梅欽也激動反駁,表示法官的工作量極大,司法高層知道法官的工作量嗎?還說他的實際加班時數,早就超過他申報過的加班數,不當得利的是國家!只管統計未結案數量,有管法官負荷超重嗎?該死的還是基層法官。
陳的辯護律師則說,陳是誤寫加班日期,沒有詐欺犯意,財產來源不明的證據也顯然不足,法官庭訊後諭知,由於被告無罪答辯,審查程序完畢,將移由審理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