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議價申報鉅額交易 12月實施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臺灣期貨市場鉅額交易制度,將有重要轉變。期交所4日指出,自12月2日起,將於現行鉅額交易制度的逐筆撮合交易方式之外,增加議價申報交易方式,適用商品包括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臺指選擇權股票期貨4項商品,將可提高大額交易人蔘與的意願

期交所表示,此議價申報鉅額交易新制買賣雙方交易人於議定價格數量後申報期交所確認成交,可降低原採逐筆撮合方式其交易對手或成交數量等無法確定,導致大額部位策略執行恐有不便之風險,但此制度上路後,可大幅提高大額交易人蔘與期貨市場意願。

此外,爲便利同一標的的期貨與選擇權策略執行,期交所同時放寬「組合式委託最低門檻規定

依現行規定,組合委託中的每個契約,皆須滿足最低門檻,包括期貨契約200口、選擇權契約400口,此次將放寬爲同一標的的期貨與選擇權組合式委託,例如臺股期貨與臺指選擇權之組合,僅須每一選擇權契約符合最低門檻400口之規定,即可進行鉅額交易。

議價申報鉅額交易爲近年來國際交易所普遍採行的交易機制。據瞭解目前許多專業機構法人,例如投資銀行、退休基金、避險基金等,於海外市場即有以臺股指數或臺灣相關證券爲標的所進行之交易,並以議價方式爲之。臺灣期貨市場實施鉅額交易制度始自於100年12月19日,以逐筆撮合交易方式進行,適用商品包括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等三項交易量最大之股價指數類商品,101年5月14日起,再增加股票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