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淨”銀行股迎來市值管理新規:暫不具備回購註銷條件 練好內功仍是重點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唐婧 北京報道
市值管理新規正式落地實施,破淨股迎來重磅利好,這也包括長期破淨的銀行股。上週五,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下稱《指引》),明確對於長期破淨的公司應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計劃,市淨率低於所在行業平均水平的長期破淨公司應當就估值提升計劃執行情況在年度業績說明會中進行專項說明。
截至11月18日週一收盤,銀行板塊領漲,漲幅爲2.64%。個股方面,鄭州銀行漲停,報2.26元/股,爲年內第四次漲停,民生銀行、青農商行等個股跟漲,漲幅分別爲7.43%、6.77%。不過,截至11月19日週二收盤,A股42家上市銀行仍然全部處於破淨狀態,即市淨率(每股股價與每股淨資產的比值)低於1倍,其中市淨率最高的是招商銀行,爲0.95,最低的是民生銀行,爲0.34。
至於提升估值的手段,《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應當聚焦主業,提升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時可以結合自身情況,通過併購重組、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現金分紅等方式促進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質量。
《指引》還鼓勵董事會結合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和業務經營需要,推動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內部文件中明確股份回購的機制安排。鼓勵有條件的上市公司根據回購計劃安排,做好前期資金規劃和儲備。鼓勵上市公司將回購股份依法註銷。
《指引》發佈後,上市銀行作何反應?11月18日,本報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民生銀行,相關人士表示,公司會根據監管指引制定估值管理、市值管理的舉措。在徵求意見稿階段,公司內部已開始研究,但從研究到成文還需要一段時間。該人士稱會考慮和研究回購、增持等舉措。
11月19日,本報記者再度以投資者身份致電深度破淨的鄭州銀行、華夏銀行和光大銀行,得到的回覆是正在研究市值管理的相關舉措,後續進展會通過有關公告進行發佈。至於市值管理的手段,工作人員普遍反饋回購註銷對上市銀行並不可行,股東增持和現金分紅則是更加可行的方案。
其中一位投資者關係工作人員表示,即使上市銀行能夠回購股份,之後也只有兩個操作途徑,一個是註銷,另一個是運作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後者在嚴監管的環境下並不可行,前者會則造成資本的減少,而當下的銀行業是渴求資本的。
一位銀行業人士亦向記者坦言,銀行面臨嚴格的資本金約束,如果回購股票並註銷,將會消減銀行的資本充足水平。按照監管要求,銀行必須要維持一定的資本金比例,如果實施回購,就必須從資產端來消減。一方面,這會降低銀行的收益,對股價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另一方面,可能會削弱銀行的投放能力和抗風險能力,造成中長期的增長乏力。
上市銀行回購股票面臨多重約束
記者瞭解到,目前我國上市銀行回購股票尚無先例,這背後除了監管規則的限制,很大程度上和其資本充足率要求有關。
資本是金融機構經營的“本錢”,是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基礎和抵禦風險的屏障。而資本充足率是指商業銀行的資本總額與其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例,它反映了銀行在存款人和債權人的資產遭到損失之前,能夠以自有資本承擔損失的程度,是衡量銀行資本實力和抵禦風險能力的重要指標。
一位券商銀行業分析師告訴記者,在行業淨息差收窄的大趨勢下,銀行業面臨的核心矛盾是資本不足問題,回購股份會在技術上進一步降低銀行資本充足率。在當前大環境下,回購股份恐不符銀行中長期利益。
事實上,當前我國銀行業面臨的更多是補充資本的壓力。10月12日,財政部副部長廖岷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積極通過發行特別國債等渠道籌集資金,穩妥有序支持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進一步增加核心一級資本。已會同有關金融管理部門成立了跨部門工作機制,正在等待各家銀行提交資本補充具體方案,各項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另據本報10月28日獨家報道,在明確利用發行特別國債等方式籌集資金補充六大行核心一級資本的同時,金融管理部門對其他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補充核心一級資本的方式已有初步考慮,大方向爲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並最終實現市場化資本補充的長效機制。
“當前,我國上市銀行暫不具備股份回購註銷條件。”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杜陽向記者直言。近年來,在宏觀經濟運行承壓背景下,上市銀行顯著提升信貸投放規模,有效對接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的金融需求。但需要關注的是,在這一過程中,風險加權資產規模也在同步增加,帶來更大的資本消耗,儘管年初《資本新規》的落地實施有利於銀行節約資本,但長期來看,上市銀行依然面臨一定資本補充壓力。
杜陽表示,如果在這一時間節點實行股份回購或註銷,或將進一步壓降銀行資本金規模,壓低資本充足率水平,不利於上市銀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水平。
今年4月,平安銀行在互動平臺答覆稱,回購股份註銷將減少公司註冊資本,導致資本充足率降低。目前國內暫未有上市銀行實施股份回購。渝農商行在答覆中提及,商業銀行減少註冊資本需獲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或其派出機構的批准,此外還涉及債權人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因此不具備可行性。
而早在2022年,滬農商行就曾在互動平臺上回應投資者爲何不採用回購而是聯合數位大股東對公司股票採取增持措施來穩定股價。滬農商行彼時表示,由於商業銀行的特殊性,境內商業銀行回購股票屬於重大無先例事項,且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公司回購股份之後只能註銷並減少註冊資本,減少註冊資本涉及債權人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考慮到商業銀行的特殊性,採取回購股份並減少註冊資本的方式不具備可行性。
還有券商銀行業分析師告訴記者,金融企業特別是銀行通過回購改善市值的方式,在具體操作中,可能需要謹慎對待。原銀保監會在2018年通過的《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指出,商業銀行股東應當使用自有資金入股商業銀行,且確保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這也意味着,上市銀行無法運用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這一新工具來提振自身的估值。”
此前還有券商首席銀行業分析師告訴本報記者,如果金融機構用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增持金融機構,太容易有“空轉”嫌疑,與服務實體的定位不符。
中長期銀行股估值仍有望重塑
杜陽告訴記者,儘管我國上市銀行暫不具備股份回購註銷條件,但《指引》對上市銀行估值提升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短期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信心,以及長期改善基本面和資本市場表現。
一是《指引》明確上市公司應當聚焦主業,提升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有助於引導上市銀行通過優化資產配置、控制成本和提升風控能力,增強核心盈利指標如ROE,進而提高市場對其估值的認可。
二是《指引》要求長期破淨的公司需制定估值提升計劃,並在年度業績說明會中進行專項說明,增加管理層提升估值的壓力,對市淨率長期低於行業平均水平的上市銀行來說,這一要求將促使管理層採取更積極的措施,如提升盈利能力、改善信息披露等。年度業績說明會中的專項說明將增強市場對銀行估值提升計劃的關注度,有助於改善投資者對銀行治理水平的信心。
三是《指引》鼓勵通過現金分紅等方式回饋股東。銀行一向是高分紅板塊,政策鼓勵進一步穩定和優化分紅比例,可吸引長期投資者,增強投資價值。穩定的分紅政策也有助於平滑股價波動,並提升銀行股作爲價值投資標的的吸引力。
一直以來,作爲我國銀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主要金融力量,上市銀行雖然資本回報水平不低,但市值表現卻不達預期。長期的低估值影響了銀行的再融資和資本補充,限制了其社會融資功能的發揮。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告訴記者,《指引》的出臺,要求這些長期破淨的銀行股必須制定明確的估值提升計劃,並定期向投資者報告進展,將促使銀行更加註重自身的經營管理和市場表現,進而可能促進銀行股估值的合理迴歸。從中長期來看,銀行股估值有望重塑。
“更爲重要的是,大規模化債政策的出臺將大幅緩解城投風險,資產質量風險的改善將支撐銀行中長期估值修復。”田利輝進一步指出,近期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有利於增強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尤其利好長期穩定分紅的紅利類資產和破淨率較高的大盤藍籌股,這其中也包括銀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