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女房仲穿絲襪 惡狼強逼口交性侵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性前科男子郭崇科,去年約女仲介看屋,佯稱傳授對方如何避免性侵,要被害人到超商買絲襪,前往待售套房穿上,趁機性侵得逞;板橋地院強制性交罪判處郭男4年10個月徒刑

郭崇科(37歲)曾在94年6月以類似手法,將一名女子回家,以手指性侵,當時法院判處他3年2個月確定,並於97年6月獲減刑假釋出獄,但他卻未悔改,依房仲業傳單電話,約出一名長相清秀的年輕女仲介碰面。

郭見女仲介涉世未深,謊稱他是投資客,可以教導對方如何爭取業績,例如要會撒嬌,但也要避免客人性騷擾及性侵,接着要對方到超商購買絲襪以示對客戶尊重。

2人隨後前往蘆洲區某待售套房,郭男要女仲介穿上絲襪,隨即強脫被害人衣物,逼對方口交性侵,個性內向女房仲不敢反抗,回公司後躲在洗手間哭泣,在同事追問下才吐露遭性侵。

法官認爲郭男第二次犯下性侵案,手段惡劣,被害人除了擔心再次傷害不願出庭外,精神上更飽受折磨,判處郭男4年10個月徒刑並裁定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