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上汽徵收37.6%臨時關稅 上汽集團:將進一步依法行使抗辯權

7月5日,上汽集團宣佈,爲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和全球客戶的利益,將正式要求歐盟委員會就中國電動車臨時反補貼稅措施舉行聽證會,並進一步依法行使抗辯權。

昨日(7月4日),歐盟委員會宣佈在對中國電動汽車(BEV)進行爲期九個月的反補貼調查後,決定對來自中國的電動汽車進口徵收臨時反補貼稅。按照規定,此次徵收的臨時反補貼稅將適用於部分中國汽車生產商,分別爲比亞迪17.4%,吉利19.9%,上汽37.6%。其他合作但未被抽樣的中國生產商將被徵收20.8%的加權平均關稅,未合作的電動汽車製造商稅率爲37.6%。

上汽集團方面表示,今年6月12日,歐委會發布初裁信息預披露,爲上汽集團計算出38.1%的補貼率。針對初裁預披露中存在的計算錯誤,上汽集團曾提交抗辯。此次,歐委會正式公佈初裁結果,宣佈稅率爲37.6%,並計劃據此徵收臨時反補貼稅,上汽集團將依法提出進一步抗辯。

據瞭解,上汽集團抗辯內容包括:歐委會反補貼調查涉及商業敏感信息,例如調查要求配合提供與電池相關的化學配方等,超出正常調查範圍。歐委會對於補貼的認定存在錯誤,例如將給予國內消費者的新能源購車補貼納入在歐盟銷售的補貼率計算。歐委會在調查過程中忽略了上汽提交的部分信息和抗辯意見,基於《反補貼基本條例》第28條所謂的“不配合調查”,作出不利推定,虛增了多個項目的補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