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重訓後性慾強?健身房女教練 慘遭5男教練輪流「下流」
一名健身房女教練,慘遭5名男教練輪流用言語、肢體動作性騷擾,還被問「女生重訓後性慾是不是比較強」。(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被問「女生重訓後性慾是不是比較強」、約一夜情、下體貼近…,健身工廠中和廠一名女教練,控訴遭到5名男教練輪流性騷擾,業者因此被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15萬元,業者不服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裁定駁回。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琪(化名)自2016年10月起到健身工廠中和廠擔任教練,她分別於2018年7月13日、14日及16日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小琪提出2018年7月16日,她與直屬主管、健身工廠中和廠教練部王姓經理的對話錄音,指自己遭A、B、C、D、E共5名男教練,以言語與肢體碰觸等行爲性騷擾。
但業者反駁,小琪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的對象只有A,與王經理對話中雖有提到B、C、E等3人有類似行爲,但她自己也說忘記發生日期;之後公司要求她提出書面文字陳述,小琪也僅提到A性騷擾的情節,對B、C、D、E沒有任何陳述,因此公司認定她的申訴對象只有A。
業者強調,小琪在2018年7月13、14日提出申訴後,隨即表明想要離職,同年8月1日起就曠職未到;在曠職之前,陳姓區經理曾在同年7月18日與她談過,詢問是否有意願調到其他地方工作,但她沒有表示意願,後來就一直未到班,也不願與相關人員聯絡,客觀上看來,公司方面根本無從繼續提供任何關懷或協助,事後卻挨罰15萬元,還要公佈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顯然並非妥適,因此提告希望免除或減輕原處分。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小琪向王經理反映A教練襲臀、B教練在協助健身時將下體靠在身側、C教練在員工休息室詢問「女生重訓後性慾是不是比較強」、D教練約一夜情、E教練趁使用滑鼠時從背後環抱等不當行爲,公司相當於是在2018年7月16日就知道性騷擾的事,結果直到4個月後才啓動調查,難認有「立即」做出有效糾正與補救措施。
勞工局指出,小琪與陳姓區經理面談時,對方直指她在臉書PO文抱怨,根本是想把事情無限放大,還提到如果能提出任何證據,就會馬上處理此事,上述行爲未見陳姓區經理有任何主動關懷的舉措,態度消極甚至可能造成當事人心理上二次傷害,加上後續也沒有采取預防措施,避免她再次與5名男教練接觸,因此纔會萌生離職之意,依法裁罰業者15萬元應符合比例原則且未逾裁量範圍。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表示,業者自陳僅對A教練進行調查,直到挨罰纔在2018年11月15日對B、C、D、E教練進行訪談,並在隔月完成調查報告,由此可見,業者在受理小琪的職場性騷擾申訴事件後,於調查過程中漠視所訴內容,未以審慎態度視之,纔會忽略另外4名男教練。
且小琪從反映遭性擾到未到職這段期間約3周,期間公司未採取適當措施避免雙方當事人繼續接觸,也未提供心理輔導等必要協助,導致她仍須待在具冒犯性的工作環境,新北市政府依法開罰並無不妥,最後裁定駁回業者的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