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小時候在美國遭狼父摸胸親吻 「無審判權」不起訴
▲桃園市1名女子小學畢業後舉家移民美國,女子返臺後控訴父親經常趁其睡着撫摸胸部與親吻等猥褻行爲。(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桃園市1名女子6、7年前自美國返臺生活,今年3月間向桃園警方報案,指控父親在其尚未成年時經常趁2人在美國獨處時,乘機侵入房間撫摸其胸部、親吻,甚至還拉她的手碰觸父親下體猥褻得逞,女子趁返臺時報警控訴狼父乘機猥褻;桃檢以女子以案發地點在美國,且時間於2005年至2010年之間,因我國法院對其父在美國之犯行並無審判權,桃檢14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這名32歲女子3月初向桃園市某警局提告,指稱自己在小學畢業後隨父母移民至美國生活,6、7年前她獨自返臺生活,後來想起約在2005年或2006年起至2009年或2010年間,她尚未成年之際,父親經常趁2人獨處時,半夜趁她熟睡之際潛入其房間,撫摸其胸部或趁機親吻她,甚至拉她的手碰觸父親下體,以此方式對其猥褻行爲得逞。
桃檢認爲,其父親已涉嫌乘機猥褻罪嫌,由於女子指控受父親侵害時尚未成年,其父應涉及對少年乘機猥褻罪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應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但其父犯罪行爲與地點均在美國,我國法院對其父在美國犯行並無審判權,檢察官偵結應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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