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癌逝女婿被收押…余天能搶到外孫監護權嗎?律師這樣看
前立委余天的女兒余苑綺癌逝後留下一雙兒女,近日女婿陳鑑因涉詐欺遭收押,余天能否爭取外孫們的監護權呢?律師呂秋遠坦言「有可能但不容易」。 示意圖/Shutterstock
人生要好好保重,否則爭取到的一切,都是假的。
余天的二女兒余苑綺,曾經與陳鑑結婚,但在還沒離婚之前,就因爲癌症過世。她過世以後,兩個孩子被陳鑑帶走,然而,現在陳鑑涉嫌詐欺、洗錢防制法,被檢方收押。余天到底能不能把孩子帶回來身邊,由他來照顧呢?這件事涉及到兩件事,一件大事與一件小事。大事,當然就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究竟能不能由余天取得。小事,其實也很可怕,會讓人寧願在車底而不願在車裡。
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由誰取得?
爸媽離婚時,未成年子女就要決定由誰取得監護權,如果已經約好由誰監護,未來要更改,就算到法院請求,也非常困難,因爲在法律上,我們稱之爲「改定監護權」。除非孩子年紀已經非常大,或是監護方有非常惡劣的虐待未成年子女行爲,否則改定監護,要過法院這關,難度真的很高。
但是,就算很難改,拿到監護權的人,可還是要好好活着,因爲一旦過世,監護權的順位,無條件就由另一方取得。舉例來說,如果媽媽先取得監護權,就算住在孃家,孩子跟外公外婆非常熟,爸爸從來不來看,但只要媽媽過世,爸爸就自動取得監護權。在婚姻關係中也是一樣,在沒離婚的狀態下,有一方過世,另一方就直接取得孩子監護權,因爲余苑綺過世,陳鑑就是這麼自動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他也就這樣把孩子帶走了。
問題就來了,在世的人,能不能用遺囑,把監護權預定交給自己的家人呢?不行。因爲這是民法規定的順位,爸爸過世,就是給媽媽,反之也是一樣,只有後死的那一位,可以用遺囑指定監護人。換句話說,余苑綺不能指定,只有陳鑑可以。所以,余天現在要爭取改定監護權,有沒有機會呢?
有可能,但是不容易。有可能的原因,是陳鑑現在被收押,未來可能面臨重刑,要改定監護有可能。可是不容易,是因爲他的身份直系血親二親等,還是比不上陳鑑,如果他可以迅速交保,未來要改監護權,恐怕還是需要一點時間,余天也不容易成功。現在姑姑在幫忙照顧,基於委託監護的原因,除非姑姑同意,余天沒辦法直接帶走。但是,余天可以到法院聲請暫時處分,同時打改定監護的訴訟,這是目前最好的辦法。
法院開庭以後,法官可能會協商看看,問陳鑑願不願意和解,把監護權給余天,但是如果陳鑑不願意,訴訟結果如何,恐怕不是這麼簡單就可以論定,畢竟孩子現在還是有姑姑照顧,不是隻要他被關,余天就一定可以拿到監護權的。
「親屬關係」到底怎麼看?
另一個小問題,其實是余天跟陳鑑,現在在法律上到底還有沒有親屬關係?這件事其實很扯,因爲實務上還是認爲,如果離婚,婆婆就不再是婆婆,岳父也不會是岳父。但是如果沒有離婚,配偶在婚姻關係中過世,則姻親關係無法消滅。換句話說,余天現在還是陳鑑的岳父,而且無法解決這個問題。當然,那又怎樣?
如果配偶過世,我們還跟公婆「同住」,那麼我們對公婆就有扶養義務,先生過世了,我們還得要盡孝道,這個規定真的非常特別。那麼,要如何解決呢?搬走就不需要扶養,但是,法律上的姻親關係永遠存在,很無奈,但就是如此。再婚有沒有用呢?沒有,你只會得到兩套公婆。
結論就是,離婚以後,要好好活着,否則監護權會被另一方不費吹灰之力取走。如果不合,要快點離婚,別老是想着對方哪天可能會往生,還沒離婚,他卻真的往生了,身份就不是前夫,而是先夫,而他的爸媽,也還是我們的爸媽,永遠存在親屬關係。
本文轉載自《呂秋遠FB粉絲團》,原文爲:人生要好好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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