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遭肥宅冒用男模照騙性侵 檢補償10.6萬
北檢(陳志賢攝)
郭姓男子找不到女友,冒用帥氣男模照片在交友軟體上約炮,女大生被騙赴約,郭男爲免穿幫,藉口要求女大生矇眼性交,2人嘿咻一半,女大生髮現郭根本不是男模而拒絕,但郭仍硬上,高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郭徒刑3年2月,除臺北地院判郭賠女大生40萬元外,另女大生向臺北地檢署申請被害人補償,獲補償10萬6000多元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檢方擬向郭男追償。
判決指出,郭男在「SKOUT」上交友,因擔心自己體型外貌不佳,冒用帥氣男模照片,進而結識20歲女大生。女大生誤以爲郭男是男模,同意發生性行爲,2018年11月15日晚間11時,女網友前往郭的住處,郭男則藉口有特殊癖好,要求女大生戴眼罩做愛,性交過程中,郭男詢問「我是不是有點胖?」女大生掀開眼罩一看,驚見眼前的人不是男模,嚇得推拒:「不要,你不是那個人」郭男卻仍硬上幾十秒才罷手。
女大生事後立刻到醫院驗傷,並傳訊給友人訴苦「我突然不知道跟誰說」、「我好害怕」,同時在通訊軟體上找到男模本人,傳訊提醒「你的照片在交友軟體上被盜用」、「對方用你的名字你的身分在約炮」、「我答應邀約對方卻是非常噁心的肥宅」。
北院刑庭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郭男3年2月徒刑,郭男上訴,辯稱自己有勃起障礙,並提出診斷證明佐證,但高等法院刑庭二審認爲,診斷證明是在案發後才取得,無法證明案發時陽痿,不採信郭男辯詞,駁回郭上訴,仍判刑3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女大生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檢方補償她10萬6000多元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