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金庫借貸畜產會挨批 農金署:均依規定辦理
農業金融署指出,農業金庫依相關規定及一般徵授信原則辦理雞蛋產銷調節週轉資金貸款,並無不法。(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陳信翰攝)
因應國內缺蛋,農業部委託中央畜產會於今年3月起執行專案進口雞蛋,農業部指畜產會資金不足部分向農業金庫融資15億,這也是畜產會首度向農業金庫融資。農業金融署指出,農業金庫依相關規定及一般徵授信原則辦理雞蛋產銷調節週轉資金貸款,並無不法。
昨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立委指中央畜產會向全國農業金庫貸款,其中5成擔保由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是納稅人的稅金,該金庫貸放的資金屬農漁民存款一事,痛批畜產會用農漁民存款和納稅錢執行虧錢專案。
農金署表示,農業金庫依相關規定及一般徵授信原則辦理雞蛋產銷調節週轉資金貸款,並由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5成保證,相關核貸過程均依規定辦理。
農金署指出,依「農業金融法」第4條規定,全國農業金庫以辦理農林漁牧融資爲任務,而該專案爲維穩國內雞蛋產銷,屬該金庫法定任務範圍,畜產會向該金庫申請融資,該金庫悉依「銀行法」、徵授信原則及內部規章辦理審查,提報董事會通過,並由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5成保證。
此外,該基金設立宗旨是提供農業融資信用保證,好讓農漁業者適時獲得所需資金,本專案相關貸款額度及擔保情形是由該金庫及該基金依個案審覈評估,屬其自主經營範圍,均遵循徵授信相關規定,嚴謹審覈,不影響農漁民存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