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商銀行違規發放貸款問責典型案例

一、責任人基本情況

樑某,男,Q農商銀行支行副行長;孫某,男,Q農商銀行支行客戶經理。

二、貸款基本情況

借款人:G農業專業合作社,借款時間:2014年5月,到期時間:2015年5月,借款金額:200萬元,目前結欠:200萬元。

三、違規違紀事實

根據上級工作安排,Q農商銀行對於逾期貸款進行了全流程審計覈查,審計過程中發現G農業專業合作社貸款存在貸款審查不嚴謹、轉移貸款用途等問題。該筆貸款辦理過程中,樑某未對擔保人資產證明詳細覈實,審查不到位,2014年5月該筆貸款手續辦理完成後,Q農商銀行於當日將貸款資金200萬元受託支付給某施工單位,次日該施工單位向第三人黃某轉賬200萬元,黃某又轉賬給G農業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送某80萬元,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而是將資金向個人賬戶進行了轉移,經辦客戶經理孫某和時任支行長樑某未能及時發現上述問題,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和管理責任。清收過程中,Q農商銀行發現該筆貸款存在欠款人騙取貸款的嫌疑,將該筆貸款移交公安機關。

四、違規行爲形成原因及風險警示

(一)部分員工的合規辦貸意識淡薄。樑某和孫某作爲入行多年的老員工,本應對於銀行的合規辦貸相關要求深刻理解,但依然在貸後管理環節放鬆警惕,沒有盡到貸後管理責任,規矩意識淡薄,致使未能及時發現客戶擅自改變貸款資金用途的行爲,給Q農商銀行造成經濟損失。

(二)基層行社落實制度流於形式。各支行作爲基層服務單元,是銀行向客戶提供服務、展示風貌的第一窗口,更是約束員工行爲的第一道準繩,員工違規違紀行爲的發生,與其所在支行制度貫徹不力、執行走樣有着直接的關係,樑某作爲該支行主要負責人,未能發揮好示範帶頭作用,對於Q農商銀行的有關規章制度宣貫執行不細緻、不到位。

(三)員工思想教育缺失。本案件的發生與員工的思想認識不到位有着極大的關係,相關條線對於員工的教育不足,未能很好的起到警示和引導作用,案例情況的發生充分說明了部分員工依然存在思想站位不高、規矩意識不強、履職能力不足、責任擔當不夠、價值取向不正、自我約束不嚴等問題,加強對員工的監督和教育力度勢在必行。

四、人員處理情況

2018年10月,Q農商銀行依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樑某記過、孫某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