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埋爐碴撈21.6億 郭再欽被訴
學甲爐碴案,明祥馨公司負責人郭再欽等8人遭訴。圖爲臺南市環保局2020年12月採樣查驗明祥馨公司清理爐碴是否確實。(本報資料照片)
捲入學甲槍擊案的明祥馨公司負責人、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另涉學甲爐碴案,臺南地檢署經3年偵查,將郭等8人依違反廢清法、竊占、公司法等罪起訴。檢方指出,明祥馨因違法填埋大量爐碴,不僅節省清除處理費18億元以上,還從各家鋼鐵廠收清除費3億6000萬餘元,獲利21.6億多元。
郭再欽表示,還沒收到起訴書,可能檢方有所誤會,相信法官會還他清白。檢方10月偵查終結,原聲請保全扣押郭不法所得,但遭法院駁回,11月底重新聲請獲准,12月初查扣被告等人財產,昨才公告偵查結果。
臺南市環保局指出,明祥馨非法在農地偷埋的爐碴均已清完,在工業區廠地內掩埋的爐碴,正加強監測。
檢方發現,涉及後壁爐碴案的超翔公司,2009年因水災爐碴溢流,無法繼續經營,賴姓負責人與魏姓金主找到明祥馨學甲廠地,郭再欽也同意將爐碴篩分場移轉至明祥馨廠房,並借用他的名義經營。後來他發現有利可圖,入股爐碴事業。
檢方認爲,郭、賴、魏等人明知弧爐爐碴不能填埋農地,卻貪圖厚利,由郭利用擔任學甲農會理事之便,取得大灣段靠將軍溪農地,運送爐碴到農地填埋。郭又購買工廠土地或佔用國有地填埋爐碴,還虛報爐石再利用產品去向,掩飾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