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排館老闆持刀割喉前女友險奪命 遭判6年8月

不滿女友分手、求和未果,男子暗夜割喉判賠208萬元。(林和生攝)

經營牛排館的黃姓男子與王姓店員交往,兩人因故分手,黃男有意挽回卻遭對方拒絕,竟趁深夜女友熟睡時潛入家中,持利刃架住女子頸部並刺入,導致身體及心理創傷,黃男被依殺人未遂判刑6年8月定讞;女方進一步聲請損害賠償,屏東地院審酌後判決男子須賠償208萬4518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女在黃男的牛排館擔任員工約5年,協助煎、煮牛排,並負責麪條烹調及店面整理工作。雙方分手後,男子求和未果,竟翻牆進入王女住處,趁她熟睡甫驚醒之際,持利刃架住頸部,隨即刺入頸部中央部位,導致傷口長約1.5公分、寬約1公分、深度約6公分,氣管左側達左頸動脈側邊係爭傷勢。

黃男事後經判處殺人未遂罪刑6年8月確定,目前正在監獄服刑中。王女遭割喉後,陸續出現創傷相關症狀,包括逃避談論創傷相關事件、負向思考、過度警覺、焦慮情緒及嚴重失眠等,隨即向男子提出精神賠償。

法官認爲,男子犯行導致女方傷勢非輕,幾乎危及生命,且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狀及憂鬱症,不論在肉體上或精神上,均必感到相當痛苦,自得請求被告賠償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