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提虛坪改革方案 「沒買車位無須負擔車道面積」
內政部今日公佈研擬「虛坪改革方案」,第一波先以建商最常見的停車位「灌虛坪」下手,未來將會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改進停車空間登記制度以及改進容積計算問題。(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長林右昌去年5月時拋出「虛坪改革」構想,目標是要把公設比降至30%至25%,內政部今日公佈研擬「虛坪改革方案」,第一波先以建商最常見的停車位「灌虛坪」下手,未來將會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改進停車空間登記制度以及改進容積計算問題。
林右昌提到,虛坪改革方案採取兩個策略,就是停車空間定義爲專有,停車空間未來具有獨立產權,方向就是讓停車空間跟居住公設能夠非常明確分開。改進停車空間登記制度。沒有買車位的人就不用負擔車道面積,這部分要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林右昌表示,目前依法設置的停車空間是屬於所有住戶的公設,是附屬在專有的部分,產權不得獨立登記和移轉,有部分開發商,車道是以公設爲登記,沒有買車位的人卻要負擔車道,大家覺得不是很公平,而買了車位但又要負擔車道公設。
另外,林右昌指出,現在的容積管制,包含應計容積和免計容積,而應計容積包含專有部分和一般電梯,免計容積則是機電和管委會(通行避難等)空間,依法規定低樓層合計不得超過10%、高樓層合計不得超過15%;未來虛坪改革後,應計容積僅包含專有部分,把一般電梯放到免計容積,民衆實際坪數就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