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除推動都更 容積獎勵放寬擬擴及危老
內政部除推動都更,也積極推動危老,截至今年10月底,全臺累計覈准3,936件危老案件。內政部表示,爲持續加速危老重建,近期正研擬放寬「原建築容積」獎勵適用範圍,只要在實施容積管制前掛件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物,均可適用原建築容積的獎勵。
內政部先前已修正都更條例,放寬「都更」容積獎勵認定,目前正研擬擴及「危老」,增加整合誘因。
危老條例第6條在2017年5月10日公佈施行,重建範圍內建築基地,獎勵後建築容積上限爲基準容積40%,包含基準容積30%或原建築容積15%,以及基準容積10%時程獎勵,其中時程獎勵原本應在2020年落日,不過內政部後來修法延長五年,獎勵額度逐年遞減至0,明年5月11日將落日。
同時新增在基準容積10%獎勵額度不變的額度範圍內,200平方公尺以上即可申請規模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0.5%獎勵,鼓勵擴大危老重建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