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罰中天新聞連兩次程序違法 法院也看不下去
NCC遭司法糾錯,「少女率衆霸凌情敵」被NCC罰40萬元,中天抗罰也勝訴。(本報資料照片)
中天新聞臺前年報導黑衣人霸凌女學生的新聞,卻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中天提告獲撤銷裁罰,2019年中天報導「少女率衆霸凌情敵」被NCC裁罰4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發現,NCC的諮詢委員不到一半出席就開會,程序瑕疵,撤銷裁罰。可上訴。
中天新聞臺2019年12月2日「1200午間新聞」節目,播送標題爲「爭風吃醋引紛爭30餘人旁觀!少女竟率衆霸凌情敵」之新聞,經NCC認定新聞詳細描述及呈現少女遭集體霸凌過程,裁處40萬元罰鍰,中天去年1月14日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官黃子溎發現,依法律規定須至少有二分之一即18名委員出席,始得開會,惟該諮詢會議卻僅有17名委員出席即開會並作成決定,顯已違反諮詢會議設置要點規定,會議之組成,有程序瑕疵。
法官指出,諮詢會議組成之程序有瑕疵,NCC原處分有違誤,撤銷40萬元裁罰,至於新聞是否違反衛廣法規定,即無審認的必要。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