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控換門鎖不讓他回家 女怒:外遇還生女兒!法官准離

男方控換門鎖不讓他回家,女方反指:外遇還生女兒,法官判準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與女子小萱(化名)是夫妻,婚後育有一女,但雙方感情生變,阿國2016年搬出共同住所,分居迄今已8年,但仍給付生活費及繳納小萱名下房地的貸款,阿國起初每週回家1、2次,但2020年小萱更換門鎖並拒絕讓他進入。阿國不滿已長期各自生活、互不相干,婚姻有名無實,向法院訴請離婚。

高院審理,小萱指控,阿國不僅外遇還生女,進而在2016年間自行離家,但她願意原諒阿國,希望阿國返家共同生活。阿國離家之初,每週仍會返家1、2次,此情形持續數年,後來因爲她自美國返家後,發現家中物品遺失,纔會更換門鎖。

阿國雖以簡訊表示要返家,但她無法承受阿國的言詞,纔會拒絕阿國返家。阿國是因外遇纔會想要離婚,但她仍希望維持婚姻。

阿國則是主張,他與小萱分居後,仍有按月匯款12萬元,支應小萱及女兒生活所需費用,他雖自2019年7月起未再匯款,但仍有繳納小萱及女兒的健保費、住處管理費、水電費、房屋及地價稅等。而且小萱名下2棟房地的貸款均由他繳納,目前均已繳清。

法官審酌,阿國在2013年間外遇,與外遇對象育有一女,進而於2016年間搬離原本住處,與小萱自此分居迄今,嚴重損及維繫婚姻的互信、互諒、互愛基礎,導致婚姻發生破綻。

但阿國在分居後,仍持續負擔小萱生活所需費用,且每週返家1、2次,非全然棄家庭於不顧,喜萱未善用此機會理性溝通,試圖改善此婚姻困境,以及修補感情裂痕,反而因懷疑住處物品遭竊、大門被刮等是阿國所爲,更換門鎖並拒絕阿國進入。

小萱還拒絕閱讀阿國的LINE訊息,阻絕雙方溝通管道,導致婚姻互相尊重信賴的誠摯基礎更形破裂,足認婚姻關係僅徒具形式,已欠缺共同生活、相互扶持,藉以共創家庭生活的實質內涵。

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准予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