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實施存量住房“以舊換新”活動住房公積金配套措施
觀點網訊:7月5日,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實施存量住房“以舊換新”活動住房公積金配套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如原舊房曾經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在購買新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按原舊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條件認定結果執行。
參照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新購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上浮20%。即個人60萬元、家庭120萬元。
新購房辦理購房和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按購買原舊房時的提取條件認定結果執行。
最後,上述配套措施的實施期限與南京市存量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實施期限一致。通知內容自2024年7月5日發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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