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在盒馬門店摔倒無人扶母親砸店?盒馬迴應:事發後一直在處理,雙方未協商一致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此事發生地爲湖南長沙的盒馬鮮生梅溪青秀店。記者給相關抖音賬號留言,試圖聯繫男孩母親,但未獲回覆。
事發現場 網傳視頻截圖
11月10日,該門店店員表示,此事已在和孩子家長協商了,其他情況並不清楚。當日中午,盒馬相關工作人員迴應紅星新聞稱,家長到門店討說法的情況屬實。事發之後,盒馬門店一直跟進處理此事,但雙方未協商達成一致。
孩子在盒馬門店摔傷無人扶?
視頻顯示媽媽在門店討說法
在網傳“砸店”視頻中,可以看到一位女士在盒馬門店內將商品扔在地上,地上散落着一些水果。事情的起因是其孩子10月19日在店內摔倒受傷但沒有人提供幫助,該女士上門討要說法。
紅星新聞記者在疑似該女士的抖音賬號於11月8日發佈的視頻中看到,該女士稱孩子在盒馬摔倒後,店內沒有人員提供幫助,孩子還在昏迷。視頻中的門(急)診病歷顯示,摔倒的是一名11歲男孩,“現病史:前天(10月19日)晚上9點多摔傷右側肢體、頭部,有意識喪失或昏迷十餘秒,無噁心嘔吐……”初步診斷爲多處損傷、腦震盪、頭皮血腫,CT檢查顯示顱內暫未見明顯外傷性異常。
男孩摔倒的監控畫面
相關病歷 視頻截圖
在網傳監控視頻中能看到,男孩在跑動中摔倒,有人曾上前觀察他的情況。
11月10日,紅星新聞記者給該賬號留言,並一直嘗試聯繫男孩母親,但未獲回覆。
盒馬迴應:
一直在跟進處理,雙方目前未協商一致
11月9日,盒馬門店工作人員曾回覆媒體稱家長表述不屬實。該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有工作人員詢問孩子情況,並詢問是否要聯繫家長或送到醫院,孩子自己站起表示沒事並離開。
11月10日,紅星新聞記者再次聯繫該門店,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在和家長協商了,其他情況並不清楚。
當日中午,盒馬相關工作人員迴應紅星新聞稱,家長到門店討說法的情況屬實,擔心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建議走正常途徑協商解決問題。事發之後,盒馬門店一直跟進處理此事,但雙方未協商達成一致。
律師說法:
門店有義務保障顧客安全,但家長應盡監護責任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紅星新聞,根據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盒馬應當保證消費者在經營場所內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但若有證據表明盒馬已盡到安全保障和提醒義務,那麼盒馬的責任相對較小,甚至可以不承擔相關責任。11歲孩子的監護人有監護職責,應教育孩子在公共場所注意安全、遵守秩序。若因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如未看管好讓孩子跑動致摔倒,監護人需承擔一定責任。
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連大有同樣提到,商場作爲經營場所,必須確保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如果消費者在商場內因商場的過失導致受傷或財產損失,商場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孩子作爲限制行爲能力的人,其父母作爲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延伸閱讀
老人藥店暈倒9分鐘無人扶 店員報警後仍繼續接待顧客
近日,一段“老人在藥店倒地,藥店店員卻不扶老人”的監控視頻引發輿論關注。
監控視頻顯示,安徽宿州蕭縣一藥店內,一名老人在買藥時突然倒地抽搐不止,藥店店員並未將其扶起,而是選擇報警,其間還在接待其他顧客。直到老人倒地約9分鐘後,纔有民警進入藥店,爲老人提供幫扶。視頻發佈者稱,目前老人已離世。
老人倒地後,藥店店員該不該扶起老人,又會不會因此被追究法律責任?
對此,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急診科主任醫師餘海放表示,“能不能將倒地老人扶起要視情況而定,不能簡單認爲扶起來更合適。”同時,多名律師也分析認爲,藥店店員選擇報警已盡到幫扶義務,不應再追究其法律責任。
監控視頻顯示老人倒地約9分鐘(視頻截圖)
監控視頻顯示店員有電話報警(視頻截圖)
老人藥店內暈倒
店員未將其扶起,還在一旁接待其他顧客
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發佈藥店監控視頻的用戶系倒地老人的女兒。記者嘗試向其瞭解相關情況,但截至發稿未獲迴應。
記者注意到,其發佈的視頻長達11分17秒。監控畫面中,老人於10月31日17時10分許,在藥店收銀臺結賬期間,突然原地轉圈後倒在了收銀臺旁邊,並伴隨全身抽搐,持續時間長達10多秒。
藥店店員見老人倒地後,於17時10分41秒拿着手機離開收銀臺。17時11分左右,藥店店員從距離倒地老人較近的展櫃旁走出,但卻未走到老人身邊,而是向相反方向走去,此後消失在監控畫面中。其間,躺在地上的老人身體抽搐狀況已消失。
17時12分,藥店店員返回此前接近倒地老人的展櫃旁站立,但監控中無法看出該店員此時的行爲。站立約30秒後,藥店店員再次離開監控畫面,向相反方向走去,而此時老人身體再次抽搐,疑似想掙扎着站起來。
17時13分,老人身體抽搐再次消失。與此同時,一名顧客走入藥店購買藥品,藥店店員來到監控中的收銀臺爲其結賬。此後,老人便一直躺在店內。直到17時19分許,監控中多位民警來到藥店,爲倒地老人實施幫扶。
另據該用戶在視頻中的留言,倒地老人已不幸離世,而該用戶已在近期刪除了發佈在社交賬號上的相關監控視頻。
疑似家屬稱藥店老闆(店員)錯過了黃金搶救時間(視頻截圖)
但這段監控視頻很快引發網友關注。有網友認爲,藥店店員不具備急救常識,所以不敢貿然扶起老人,而是選擇報警,此舉並無問題;但也有網友表示,藥店店員沒有及時扶起老人,其間又接待其他顧客的行爲“有些冷漠”,應該對該店員追責。
藥店店員該不該扶?
急救專家:不能簡單認爲扶起來更合適
“好心人偶遇老人倒地,要不要扶起來需視情況而定,不能簡單認爲扶起來更合適。”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急診科主任醫師餘海放向記者解釋了老人倒地的兩種常見情況:
其一,如果老人倒地後爲暈厥狀態,即意識完全喪失,那麼正常情況下他人也無法將老人順利扶起。在此情況下,更合理的方法是將暈厥老人擺放在一個安全位置,並幫忙撥打120;
其二,如果是普通摔倒或突然暈倒,但老人仍有意識,如果周圍好心人願意施救,那麼首先應詢問老人倒地的具體原因,以及當時的身體狀況,再判斷是否該扶起來,還是保持現有體位不動。
“如果老人摔倒後,出現了比如脊柱骨折等情況,已經有了運動障礙,那麼他人貿然將老人扶起,就可能造成老人更嚴重的骨折,甚至誘發截癱。”餘海放說。
在餘海放看來,當偶遇老人突然暈倒在地,周圍的好心人首先應當判斷對方是否仍有意識,若其完全意識喪失,接下來就需判斷是否出現了心跳呼吸驟停。如果出現以上緊急狀況,周圍人可採取的措施是在倒地老人身旁大聲呼喊或拍打其肩膀,喚醒老人的意識。
“而如果老人仍未見意識恢復,出現呼吸暫停等,那就需進行心肺復甦。但若沒有急救場所,周圍人也不掌握心肺復甦技能,那麼唯一能做的便是撥打120。”餘海放說。
藥店店員會被追責嗎?
律師:已幫老人報警求助,盡到了幫扶義務
此外,藥店店員因未將老人扶起,是否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付建認爲,從法律角度來看,藥店店員和經營者的確應對店內的顧客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從人道主義精神看,店員也應採取必要措施,保障顧客的生命安全。
北京京展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曉玲也認爲,藥店作爲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地面溼滑、有障礙物等,導致老人的摔倒與這些安全性設施有關,那麼藥店就必然有救助義務,甚至可能會因此擔責。
“但若並非藥店客觀原因導致老人摔倒,那麼就只能從人道主義層面要求藥店經營者給予救助,無法要求其履行法律責任,也不應該事後追究其法律責任。”張曉玲指出,從視頻看,藥店店員在發現老人倒地後已撥打報警電話,從道義上來說,該店員已經盡到了幫扶義務。
在付建看來,老人倒地後已有警察到達現場,說明藥店店員撥打了報警電話,已盡到了基本的救助義務。基於此,倒地老人的家屬不應再追究該店員的責任。“更可況,若藥店店員不具備急救常識,非專業的急救操作反而會對老人造成其他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