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戀國中女 初見面就衝學校男廁女廁 交換體液2回
一名男大生透過交友軟體結交國中生女友,兩人初次見面就擋不住慾火,直衝學校男廁和女廁,各發生一次性關係。(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黃姓男大生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4歲的國中少女小真(化名),很快就確認彼此情侶關係,黃男還要求小真傳香豔出浴照供他欣賞;網交半年後,兩人才第一次碰面,一見面就天雷勾動地火,在學校男廁、女廁各發生一次性關係。之後男大生懷疑小女友劈腿,威脅要公佈她裸照,嗆「「你玩我,換我玩你」,小真嚇得向老師哭訴。橋頭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判處黃男有期徒刑2年,因他深具悔意,獲緩刑5年機會。
判決書指出, 2018年6月,黃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真,兩人迅速認定彼此爲男女朋友,展開「網交」,期間黃男要求小真拍攝私密照給他欣賞,小真順從男友指示,於洗澡時錄影,傳給黃男欣賞。
去年1月,這對網路情侶首度碰面,相約高雄某校園見,兩人一見面就按耐不住慾火,在不違背小真意願下,於男廁、女廁各發生一次性關係。
不過就在兩人這次碰面沒多久,黃男發現小真疑似對其他異性傳送曖昧訊息,懷疑她劈腿,除了將小真的洗澡香豔影片截圖傳給她,還嗆聲「送給你,好好去玩其他男生吧」、「若你跟其他人說了,你的影片還是會PO出去」、「你玩我,換我玩你」、「你給我什麼痛苦,我就給你什麼」,揚言要將影片外流。
小真嚇到不知所措,向學校老師哭訴,校方通知她的父母,之後對黃男提告。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審理,認爲黃男坦承犯行,並向小真道歉並取得和解,考量黃男無前科紀錄,女方也願意原諒,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服勞役12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2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