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財論道|公積金制度改革的梅州樣本
李宇嘉(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
近日,據“梅州公積金”公衆號消息,爲進一步規範資金存放行爲,確保資金存放安全、有效增值,廣東梅州在全國住房公積金行業中首個實行定期存款等額債券質押機制。也就是,銀行要參與住房公積金定期存款競標,就須提供1:1等額合格債券作質押擔保,並由財政部唯一授權的全國國債託管系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抵押登記。
根據相關報道,出臺該政策的背景是,由於梅州市住房公積金10家合作銀行的性質不一、資質不一,爲切實保障繳存職工合法權益,需要創新存放機制。更大的背景是,通過定期資金競爭性存放、建立考覈激勵機制等,合理設置綜合貢獻、經營狀況、服務水平等考覈指標,引導和撬動受委託銀行資金支持“百千萬工程”和實體經濟發展,切實把資源要素集中到“打糧食”項目。
住房公積金是屬地性比較強的一筆大額資金,除了職工不定期的提取、貸款等支出以外,各地往往沉澱大小不一的額度,全國繳存餘額近10萬億元,各城市的餘額從百億到千億不等。爲了提高增值收益,兼顧資金安全,公積金中心通過公開競標的方式,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銀行。當然,公積金中心也委託中標銀行辦理日常的歸集、繳存、提取和貸款等業務。
當然,基於公積金額度大、期限長、沉澱久的優勢,各銀行都想爭取這筆存款。過去,公積金中心管理委員會往往基於是否滿足歸集資格而招標受託銀行存放存款。大部分銀行都滿足歸集資格,加上公平競爭的考慮,各行都能得一點。當然,也會基於誰的利息高而作爲招標原則,但這方面差異比較小。另外,由於地方中小銀行(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等)的貸款及投資業務基本都在本地,而且利潤和稅收貢獻也留在本地。因此,地方政府更願意將公積金存放在本地中小銀行。
近年來,形勢出現變化,首先就是房地產進入下行週期疊加經濟轉型陣痛,金融風險有所顯現。由此,選擇存放銀行時,除了考慮是否滿足歸集資格、利率是否更高以外,還應該重新評估收益和安全的關係,更加考慮存款的安全性。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繳存職工的權益。其次,考慮到地方政府債務率問題,特別是三四線城市,加上房地產風險釋放,各銀行對這些城市的信貸投放減少,甚至將資金抽到到一二線城市和發達區域。
基於滿足職工對存款安全的訴求,地方對金融支持本地發展的訴求,梅州市對過去的公積金定期存款招標的模式進行了創新,制定了定期資金競爭性存放管理辦法。這一辦法最大的創新,就是將保護繳存職工的權益放在第一位,參與住房公積金定期存款競標,銀行就須提供1:1等額合格債券作質押,這將倒逼銀行規範經營,並以高流動性、價值確定性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
除此之外,梅州市也不再堅持“誰給的存款利率高,就把存款給誰”或“撒胡椒麪”地分配存款額度,或傾向於把存款給到本地銀行等原則。而是通過包含定期資金競爭性存放、建立考覈激勵機制等,合理設置綜合貢獻、經營狀況、服務水平等綜合考覈指標,綜合評價銀行在保障公積金存款安全、支持本地發展等,目的是激勵銀行願意把金融資源投到本地。
此次梅州公積金新政特別提出,引導和撬動受委託銀行資金支持“百千萬工程”和實體經濟發展,切實把資源要素集中到“打糧食”項目。對處在粵東西北這一相對欠發達地區的梅州來說,“百千萬工程”旨在解決本地區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這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但銀行基於盈利考慮可能收縮對該地區的投入。
因此,梅州利用公積金定期存款競爭性繳存及相關指標,激勵金融機構對本地補短板項目的支持,特別是一些投資項目能落地(即“打糧食”項目)。筆者認爲,梅州完善公積金存放政策,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可落地性,能激勵銀行能把本地的資金(含公積金)留在本地、用在本地,並分享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紅利。同時,更需要思考的是,除了激勵商業銀行增加投資,更需要政策性金融對於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