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請產假、父請育嬰假 勞動部:薪水這樣算

勞動部說,依現行規定母親產假時,僱主應給付全薪,當孩子出生後,父親也可以請育嬰假,但依規定僅能請領6成的育嬰。(林良齊攝)

托育催生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調整現行育嬰留職停薪規範,讓父親在配偶請請產假的第一個月同步請育嬰假,該月得請領9成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動部說,依現行規定,母親請產假時,僱主應給付全薪,當孩子出生後,父親也可以請育嬰假,但依規定僅能請領6成的育嬰。

托育催生聯盟認爲,產後的第一個月最爲手忙腳亂,產婦需要好好的休息與充足的睡眠,此時爸爸不可缺席育兒需要學習,更需要父母一起面對,增強彼此的信心、穩定雙方情緒

國民健康署家庭生育調查女性贊成先生陪產原因包括可一起體驗生產過程,感受生產的辛苦、可共同迎接新生兒的來臨,以增進配偶或親子關係、可提供配偶心理與生理的支持。但據勞動部2018年統計,請領育嬰假件數女性佔82%,男性僅爲18%。

因此,托育催生聯盟認爲,應透過政策鼓勵父親身體力行投入育兒,調整育嬰留職停薪規範,讓父親在配偶請請產假的第一個月同步請育嬰假,該月得請領9成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其餘的五個月比照現行的6成薪。媽媽請產假、配搭爸爸請育嬰假,透過合理薪資替代水準,鼓勵伴侶共同分擔養育責任

對此,勞動部官員表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婦女在分娩前後,有八星期的產假,請產假時仍屬在職中,小孩出生後,父親可以同時請育嬰假,並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僅有6成薪,較少夫妻會採用這樣的作法,一般而言會先把如陪產假等全薪假別使用結束後,再請育嬰留職停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