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請產假、父請育嬰假 勞動部:薪水這樣算
勞動部說,依現行規定,母親請產假時,僱主應給付全薪,當孩子出生後,父親也可以請育嬰假,但依規定僅能請領6成的育嬰。(林良齊攝)
托育催生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調整現行育嬰留職停薪規範,讓父親在配偶請請產假的第一個月同步請育嬰假,該月得請領9成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動部說,依現行規定,母親請產假時,僱主應給付全薪,當孩子出生後,父親也可以請育嬰假,但依規定僅能請領6成的育嬰。
托育催生聯盟認爲,產後的第一個月最爲手忙腳亂,產婦需要好好的休息與充足的睡眠,此時爸爸不可缺席。育兒需要學習,更需要父母一起面對,增強彼此的信心、穩定雙方的情緒。
據國民健康署家庭與生育調查,女性贊成先生陪產的原因包括可一起體驗生產過程,感受生產的辛苦、可共同迎接新生兒的來臨,以增進配偶或親子關係、可提供配偶心理與生理的支持。但據勞動部2018年統計,請領育嬰假件數女性佔82%,男性僅爲18%。
因此,托育催生聯盟認爲,應透過政策鼓勵父親身體力行投入育兒,調整育嬰留職停薪規範,讓父親在配偶請請產假的第一個月同步請育嬰假,該月得請領9成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其餘的五個月比照現行的6成薪。媽媽請產假、配搭爸爸請育嬰假,透過合理的薪資替代水準,鼓勵伴侶共同分擔養育責任。
對此,勞動部官員表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婦女在分娩前後,有八星期的產假,請產假時仍屬在職中,小孩出生後,父親可以同時請育嬰假,並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僅有6成薪,較少夫妻會採用這樣的作法,一般而言會先把如陪產假等全薪假別使用結束後,再請育嬰留職停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