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嘿咻3小時!正宮門口蹲點抓包 無恥小三竟再約牀戰

一名小三約戰人夫,遭正宮當場抓包,事後仍不怕又以「住處大門壞掉」爲由,繼續邀約人夫。(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妻某天外出時,經過一間旅館,發現老公小明的機車停在附近,於是請旅館通知對方下樓解釋,小明經過3個小時後才與女同事小萱(均化名)慢悠悠地走下樓,遭人妻當場抓包。小萱仍被抓不怕,事後以「住處大門壞掉」爲由,繼續邀約小明,最後慘遭人妻提告並求償200萬。案經審理,法院判小萱應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一名人妻與老公小明2019年10月結婚,婚後育有1子2021年間她卻偶然發現,小明疑似與另一名女子小萱曖昧,不過當時小明沒有說實話。2024年6月,夫妻倆發生爭吵,小明一氣之下回父母家住約2周,未料小萱竟趁機先後於25日、30日與小明發生性行爲。

6月25日晚間7時許,人妻打電話給小明,但小明卻掛斷拒絕接聽,後來人妻外出路過一間旅館時,竟發現老公的機車就停在附近,心生懷疑,於是請旅館通知小明下樓解釋一切。晚間10時,小明和小萱一起下樓,遭人妻當場抓包,兩人均未否認發生性行爲。

然而,小萱被逮到後竟不知羞恥,時隔5天以住處大門壞掉爲由,請小明協助修理,更邀約對方同住一晚,兩人再次激戰。事後小明坦承,人妻怒向小萱提告並求償200萬元。

小萱否認與小明有發生性行爲,她稱雙方只是同事關係,雖會聊天,但僅止於閒聊,並不會透露自身婚姻家庭狀況,所以也不知道小明已經結婚。

桃園地院審理,根據3人對話內容的錄影光碟、照片與旅館發票等,認應以原告之主張較爲可信,小萱確與小明逾越一般男女正常往來之親密關係,嚴重破壞他人婚姻關係,侵害原告配偶權,致原告精神上受有相當痛苦等一切情狀,最終法院判小萱應給付新臺幣2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