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A:目前稅務機關沒有認定煙臺萬科存在偷逃稅款之主觀故意

北京商報訊(記者 王寅浩)4月14日,萬科A在接受調研時表示,稅務機關對煙臺萬科進行稽查,萬科不存在拒不交賬的情況,稅務機關和煙臺萬科交換了初步的稽查意見,目前稅務機關沒有認定煙臺萬科有偷逃稅款之主觀故意。

萬科方面表示,合作項目中不存在所謂萬科管理團隊私人利益,不存在通過跟投制度向高管輸送利益的行爲。萬科從2014年開始推行項目跟投計劃,根據已有的制度,萬科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參與項目跟投,更不可能借此從合作項目中獲取任何個人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