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反民主笑話
國法和黨紀不分是國內政壇存在已久的荒謬。哪個黨大,就可以無視民意,公然在國會殿堂遂行黨意。民進黨仗着國會多數踐踏民主的行徑上週又多了一項荒謬的紀錄。
民進黨黨籍立委對蔡總統提名的監察院長及委員不但完全遵從黨意,且違揹人事投票不亮票的國際通則,居然得向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逐一亮票檢查,才能將票投入票箱。這種「被要求的亮票和監票」不是世界級的反民主笑話,什麼纔是?
當民進黨是少數黨時,大肆抨擊別的政黨不公平、不正義;換上自己是多數黨時,卻盡幹過去指責別人有違公平正義的事。國會自主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民進黨綁架立委要對人事案亮票、監票是副總統賴清德開的惡例。他擔任臺南市長時,民進黨配合他在立法院通過「賴清德條款」,規定正副議長選舉改採記名投票。當時,民進黨團高呼這是終結地方黑金政治的歷史一刻,賴清德也強調正義終獲伸張。但政黨綁架國家的災難從此開始,只是民粹操作讓民衆忽視了其中「家法當國法」執行的荒謬。
後來國民黨籍的李全教贏得了臺南市議長寶座,在涉及議長賄選被司法調查期間,賴市長居然拒絕進入議會接受質詢長達年餘。這種無視議會監督的缺席也是民主進步的一大反諷。
民主先進國家要求議員對他的選舉承諾負責,對於公共政策的投票是有亮票的規定,然而,對於人事的投票則准許秘密不記名方式。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說,修法改記名投票就是要杜絕買票的歪風,這種說法根本是倒果爲因,因爲亮票非但阻止不了買票,反而更可能助長公然買票歪風。
亮票除罪化是因爲當前的法令有缺失。賴清德因爲亮票條款的反民主紀錄,讓他在民進黨總統黨內初選中無法取得重量級民主人士的關鍵性支持,而痛失被提名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