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憂港區存放硝酸銨 林右昌澄清:絕不許長期儲存危險品

民衆基隆區會不會有長期存放硝酸氨,對此,基隆市林右昌於13日指出,絕不許長期儲存危險品。(吳康瑋攝)

黎巴嫩貝魯特港口4日發生大爆炸,外界認爲爆炸關鍵儲藏於港口倉庫長達六年的硝酸銨,基隆市長林右昌13日受訪指出,目前基隆港已沒有存放危險品及化學品的倉庫,若有進關,都需要業者岸邊馬上將貨移走,無法久放,所以在基隆港不會發生長期儲存危險品的狀況

臺灣港務公司清算我國港口,截至6日爲止,基隆港就有11個貨櫃存放硝酸銨,對此林右昌表示,基隆市轄區沒有使用硝酸銨廠商,也因爲在地發展的相關產業及化學品的部分,必較沒有關聯,過去因爲有臺肥關係,所以有存放過,但現在基隆市境內已經沒有使用化學品的廠商,所以民衆不需要過度擔心。

林右昌說,基隆市警覺性蠻高的,環保局、消防局、港務局在6日時就已對港區進行清查動作,若有發現危險品,都會請廠商儘快移走,也因爲基隆根本沒有存放危險品的商庫,因此也無法久放。

港務公司指出,若有高度危險品暫留在港口,都須遵守四大準則,第一,各貨櫃集散站針對高度危險性物品劃設暫存特定區域、第二該特定區域必須具備適當隔離措施、第三則由貨主或授權代理人指派人員現場警戒,相關人員應配有防護設備及攜帶緊急連絡通訊設備、第四在特定區域現場應放置消防及防救災設備,周遭並設置防碰撞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