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打擊違法亂倒 縣議專案小組5項決議具體做法

苗栗縣議會專案小組今天達成5項決議,擬訂具體做法,縣府、警方及18鄉鎮市公所共同打擊不法傾倒廢土、廢棄物。圖/陳光軒提供

苗栗縣不法傾倒廢土、廢棄物事件頻傳,甚至連民衆、縣議員檢舉都還會遭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脅,縣議會專案小組今天達成5項決議,擬訂具體做法,縣府、警方及18鄉鎮市公所共同打擊不法傾倒。

今天專案小組會議由召集人陳光軒主持,研議「打擊苗栗縣違法傾倒各類廢棄物,來源不明土石方之具體作爲」,議員曾玟學、邱毓興、廖秀紅、葉忠倫等人出席,及縣府、鄉鎮市公所等相關人員參加,討論達成5項決議。

決議包括請縣府水利處在推動土石方堆置場公辦民營計劃,應尋更適當地點,加強與地方政府及在地居民協調溝通,建立環境政府與民衆三贏目標;縣府環保局對於通報進行稽查案件,應建立複查追蹤及內部查覈機制,與郷鎮市公所加強通報連繫,共同打擊不法傾倒廢棄物與來源不明土石方。

環保局、警察局、水利處、工商發展處建立完整橫向溝通與連繫管道,明確要求土石方來源廠商提供完整三聯單,建立裁罰機制,加強清運車輛監管,並以數據分析研議具體打擊不法之作爲。

此外,環保局建立民衆檢舉獎勵制度,提供檢舉獎金,警察局針對基層員警執法建立獎勵機制,共同打擊不法;環保局針對各類廢棄物的認定,訂定統一標準與規範,明確通報單位與體系,釐清土地使用類別與管理權責。

苗栗縣議會專案小組今天達成5項決議,擬訂具體做法,縣府、警方及18鄉鎮市公所共同打擊不法傾倒廢土、廢棄物。圖/陳光軒提供